东北网9月2日讯 今年1月1日起,已经被确认为哈尔滨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学生每人每月可获得50元的补贴,欠发部分今日起陆续补发。
为了帮助哈市生活困难但不够低保补贴标准的家庭,从今年开始,哈市将对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246元至305元之间、持有哈市市区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不含呼兰区、阿城区),进行认定并发放《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实行分类救助,目前,已认定了17000名低收入家庭成员。
今年1月起,已经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重残疾人(指由哈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一、二、三级肢体、精神、视力等残疾)、在校接受初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每人每月可得到50元的救助金。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