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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持卡消费投诉案上升 最终解释权权力有多大
2008-09-02 11:01:5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石岩松 于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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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日讯 付女士是一位持卡消费者,但她在持卡消费中却遇到了一些不必要的限制,为此十分烦恼。而且,她的朋友在持卡消费中也遇到了一些麻烦事。付女士说,卡上标明的“最终解释权归店里所有”,让她感到困惑不已。

  付女士说,2007年10月,她爱人在道里区花圃街1号利欣擦鞋店办理了一张擦鞋卡,卡面的使用说明中列明持卡可享受的服务待遇。8月26日,她拿了几双鞋打算在鞋店修理一下,但店主答复卡内的钱只能用于擦鞋,而不能修鞋。她把擦鞋卡拿给店主看,指明其中有机器修鞋这一项,店主答复持卡只能享受8折优惠,但不包括修鞋。她认为,用自己的钱做不同的用途罢了,而且服务内容也包括修鞋这一项。店主则说持卡修鞋会影响店里面走账,没办法进行账务处理,而且解释权归店里所有。与此同时,她的两个朋友也在这方面遇到一些问题。其中一个朋友在洗衣店办了一张洗衣卡,一次因店里洗衣时将一条裤子洗坏要求赔偿,店家答应再洗一次,结果还是没有洗好。该朋友要求店家赔偿,店家不同意,至今双方仍对此事争论不休。另外一个朋友在家附近办了一张洗车卡,家人特意叮嘱这个朋友洗车时不要说有卡,因为洗车行知道办了卡就不会认真洗车了,所以每次朋友都是先洗车,付款时再拿卡做结算,实在是麻烦,没想到在花钱享受服务的同时,竟还要与店家斗智斗勇。

  付女士说,作为消费者,感觉当时办卡时很方便,商家又给了种种优惠,但在接受服务时,消费者却要受到诸多限制。而如今,涉及群众生活方方面面的很多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吸引顾客,都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办卡优惠活动,比如打折、加赠服务……但却有一条,就是关于服务的内容最终解释权都归店家所有。消费者真正享受服务时只能按照店家的解释去享受,这很不公平。既然让我消费,那我就有权利要求有相应的服务,不可能只按照店家的意思你给我什么我接受什么,你不给服务的我还要再掏钱。本来大家图的就是方便、优惠,结果办了所谓的优惠卡之后,却要任人摆布,这是什么道理呢?

  对此,工商部门介绍说,市消协近日调查显示,哈尔滨市上半年此类投诉案件已达37起,涉及的行业已从美容美发、洗浴中心、洗染店等延伸到餐饮娱乐、洗车行、修鞋店等,充斥各种服务行业。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从预付款消费服务形式上升到欺诈行为没有相应的法条规定,处理投诉,只能根据《消法》来调解,达不到有效的规范目的。市消协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哈尔滨市应对这类预付消费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大额预付消费的商家签订先行赔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别是明确消费卡有效期、违约责任及赔付方式,以及终止服务消费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内容,从制度层面上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