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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夜市收费标准不一 摊主管理者都糊涂
2008-09-03 11:09:2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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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们希望收费早日明白起来。

  东北网9月3日讯 早夜市在哈尔滨市由来已久,已经成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可是,对不少摊主而言,最近一段时间很多事情越来越不明白了:自己究竟要交多少费用?费用该交给谁?交钱的名目又包括哪些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不禁让摊主糊涂,面对记者的提问,不少市场管理者也难以说清楚。

  收费标准不一名目不同

  连日来,记者对哈尔滨市部分早夜市进行采访发现,各区收取费用的标准不尽相同,分别从150元、200元、210元到240元不等。记者在走访时发现,量具厂工人文化宫附近的早市收费标准为每个摊位每月200元左右。而士课街早市收费标准则为150元,两者相差较多。对此,士课街早市管理负责人说,因为地界的不同,收费自然也不一样。不过问到具体的收费标准和依据时,这位负责人也不能清楚地解释。

  哈尔滨市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早夜市应该对下岗职工给予一定的照顾。但是,各区对下岗职工照顾的程度也不尽相同,有减费的,也有免费的,所以他们每月交纳的费用也是千差万别。对此,哈尔滨市民生路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关于对下岗摊主究竟照顾到什么程度,他们在查找相关规定时也没有找到具体详细的说法。

  不但收费标准让人糊涂,收费项目同样不清不楚。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早夜市市场上普遍收取的费用是卫生费、占道费、管理费,大多是遵照各区政府下发的文件收取的,都有据可循。不过,不同的是,有的市场收取管理费有的则不收,有的占道费为0.3元/平方米,有的则是2元/平方米。但对于具体收费数额的划分依据,却很少有人能说明白。


  市场管理权几经易手

  香坊区一市场摊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在早市上经营近10年了。多年来,收费人员几经变化,一段时间是工商局在收工商管理费,之后又转给了街道办事处,现在又变成了企业来收费。有时他甚至不清楚该把费用交给谁,总之谁来收就给谁。

  据了解,在2003年左右,原动力区的一些早夜市由办事处归给个人管理,2005年,动力建筑集贸市场发生了一起因收费伤人事件。此后,早夜市的管理权又回到了工商部门。今年6月,工商部门陆续退出了对早夜市的管理,到今年年底工商部门将退出所有早夜市、集贸市场的管理,管理权将划归早夜市所属的区政府。

  对此,哈尔滨市工商局市场处的负责人说,早夜市的管理比较复杂,管理权在街道办事处与工商部门之间几易其手。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综合整治办占道市场摊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早夜市市场的管理涉及到市政、卫生、质监、城管、街道办、环卫等多个部门。目前,全市有122个早夜市,绝大多数是归街道办事处管理,但具体的管理方式并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哈尔滨市正在起草有关对早夜市摊区的管理办法,将对收费标准、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

 

  管理者:新规还有待明确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表示,9月1日起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一消息公布后,越来越多的摊主开始关心一直收取的管理费是否会随之取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9月1日的时限已过,但仍有部分市场在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南岗区奋斗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辖区早夜市仍收取每日每个摊位2元钱的管理费。原因是停止收费的相关规定和指示还没有下来,目前只能按照旧有规定收费。

  记者了解到,过去实施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规定,集贸市场交易者需向工商管理部门交纳管理费,新规施行后,这笔费用随之取消。可是记者发现,如今哈尔滨市大多数早夜市市场已经转由街道办管理并收费。而街道办收取的管理费与以往工商部门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是否可等同于一笔费用,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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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