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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替弱势群体维权一年帮了几万人
2008-09-05 09:59:0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夏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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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5日讯 “类似于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从去年至今,全省累计办理了7.6万件,帮助几万名需要援助的贫困当事人维护了他们的利益。”4日,省司法厅一位相关负责人说。

  2008年5月20日,哈市呼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下岗多年的女工赵某。今年1月6日9时许,赵某骑自行车行至原呼兰镇政府西侧时,被路旁的行道树砸伤,当即昏迷。经医院抢救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502.12元。

  呼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中心律师代理此案。中心律师深入细致地研究了案情,不辞辛苦地到城建、医院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始证据。

  呼兰区人民法院于7月9日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援助律师据理力争,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呼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城建局赔偿原告赵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3446.05元。

  据这位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司法厅建立实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从去年至今,全省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50多万件;设立农民工维权专线,开展法制强制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法律援助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全省115个县市区建立了调解中心,县乡村三级调访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0%;全面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诚信建设,实施等级评定制度,鼓励和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多次组织律师送法律到基层,开展“法律广场”等活动,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