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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城市要有抗6级地震能力 黑龙江加强防震工作
2008-09-05 10:46: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瑜
东北网9月5日讯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日前出台,与《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共同构成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政策支撑体系。这是记者在4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汶川地震后,我省一方面严密加强震情监测和研究,一方面积极参加四川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6月10日,内蒙古阿荣旗发生5.2级地震,波及我省多个市地。7月7日,我省龙江县发生4.6级地震。为建立全省防震减灾长效机制,省地震局起草《意见》讨论稿,并于8月13日经省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意见》指出,要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突出防御重点,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重点抓好十项工作:一是确保新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标准;二是提高学校、医院等重要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等级;三是农村民居建设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四是做好各类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规划工作;六是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和环境保护工作;七是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预案;八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九是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十是加强地震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应对地震灾害能力。《意见》确定“十一五”期间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大、中城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