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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加快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意见
2008-09-16 09:44:0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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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6日讯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提出,通过大力推进环境修复和重建,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宜的接续替代产业,深化林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力争经过四五十年的努力,使大小兴安岭生态面貌恢复到开发初期的状态,建成资源丰富、生态完备、功能完善、效益显著,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林区。

  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包括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和伊春市行政辖区及通河县、巴彦县、绥棱县、汤原县、萝北县山区部分,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该区域是国家重要的资源安全保障基地,是我国重要商品粮和畜牧业生产基地的天然屏障。

  经过近60年高强度开发,大小兴安岭森林质量明显下降、草地总量大幅减少、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整体生态功能退化严重。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规划要求,意见结合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当地实际,以“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分区施策、严格管制,因地制宜、点状发展,区域合作、整体联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为原则,明确了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培育和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科学适度有序开发林木矿产资源三个建设重点。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功能修复。力争2到3年内全面停止主伐,争取国家延长天保工程实施年限,提高补助标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扩大封山育林范围,推进植树造林。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推进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坚决禁止任何改变湿地性质、对湿地产生破坏作用的开发活动。完善草原承包责任制,建设优良人工草场,实行适度轮牧制度。建立动植物种类名录和保护物种信息库,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场,加强特有、濒危、珍稀物种资源保护。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实施沃土工程,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鼓励发展低耗水型产业,继续推进地下水禁采限采。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山生态建设力度。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充分挖掘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文化、“北”文化,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项目,把生态旅游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业,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养殖业,将特色种植养殖业打造成富民产业。推广现代农业科技,发展以有机小麦、有机大豆、马铃薯等为主的生态农业,建立多业并举、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提高农副产品和山特产品转化加工程度和精深加工比重,加快建设国家绿色食品、绿色山珍生产和加工基地。加快发展绿色清洁能源工业,加强北药种植和精深加工研发。技术升级和改造现有企业,提高林木产品精深加工程度、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加强与俄罗斯在能源、资源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科学有序开发矿产资源,以开发促进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坚持“整装勘查、系统规划、集约开发、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系统规划,尽快出台全省矿业开发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并做到协调统一。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提高可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勘查程度和保有资源储量。采用先进工艺,最大限度利用共伴生矿产,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为创造加快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有利环境,意见提出11项保障措施。建立省直、地市和有关县(市)参与的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地区功能区发展规划,加快功能区财税金融、生态补偿、用地管理等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大小兴安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推进大小兴安岭管理体制改革。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