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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强建设系统安全工作 建立排查长效机制
2008-09-17 17:10:0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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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7日讯(记者孙晓锐)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按照建设部紧急通知精神,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前阶段隐患督查、排查、治理的工作成果,为奥运收尾阶段和国庆假日营造安全氛围。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认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明确建设主管部门为本地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亲自抓、反复抓、抓反复;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局面,坚持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对于检查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处理、不及时处理或敷衍了事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城[2008]49号)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房屋建筑和桥梁、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开展全面、突出重点的检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目标和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保证整改投入,及时组织复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改效果;督促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公司所属项目开展全面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日常安全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此外,各地还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做到迅速报告及时反应和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