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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居民缴纳20%补偿费即可申请停热
2008-09-21 07:20:2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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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1日讯 每年供暖期一到,松北区都会有大量居民提出停热申请,使松北区冬季供热不断面临挑战,也导致供热企业连年亏损,虽然居民缴纳的热能损耗补偿费高于其他区,要想停热仍很难如愿。负责松北区供暖的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经理薛海涛对本报记者表示,今年,松北区申请停热的居民将像江南居民一样缴纳20%热能损耗补偿费。

  江北居民:开栓容易停栓难

  在供暖期即将来临之际,许多松北区市民向记者反映,在与供热单位协商给闲置的住房停热时,遭遇了“开栓容易停栓难”。

  在松北区欧美亚购置住房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入户交了一年包烧费后,今年是第二年供暖。8月,他到供暖公司准备办理停热手续时,供暖公司告诉他开发商还没与供暖公司办理交接。随后,他找到物业公司,答复说现在是试供暖,必须交全额供暖费,没办成停热。而且,据王先生了解,市政府规定收取20%热能损耗补偿费,松北区供热缴纳的比例却为50%。他想不明白,政府的规定为什么在松北区行不通呢?

  家住世纪花园A区的刘先生今年冬季也不准备在该小区居住,希望与供暖单位签订停热合同,他也同样遇到了停热交费的问题。他说,当时买房是为了结婚,是想自己住。但因夫妻俩工作都在江南,家里经济实力有限,没能购买交通工具,所以房子一直没装修。现在,妻子马上要生小孩,夫妻双方的家长都在江南,照顾起来也方便,更不能到这里住了。所以他希望能办理停热。但供热企业答复说,他所在楼层为顶层,不能停热。他对此很不理解,热既然是商品,市民就有不买的自由,不能强卖。供热企业亏损,可这种亏损不能让不住的居民来补偿啊!停热还与楼层有关系吗?以后再买房时还得慎买顶层、底层住房了?住户缴纳的热能损耗补偿费不就是一种热补偿吗?

  另一位在江北购置住房的居民说,因为孩子小,这几年不能去住,想办理停热。但打电话问供热公司,答复说“有山墙不能办理”。

  据松北区某物业公司经理介绍,目前他们小区的闲置房屋比较多,8月末开始,就有居民到物业公司打听如何办理停热手续,这两天人更多了。

  管理部门:5000户申请停热考验松北供热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松北区的闲置房屋比较多,居民要求停热的情况远高于江南,这种现象给松北区冬季供暖造成压力。

  松北区建设局一位人士告诉记者,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松北区的快速发展,选择在松北区购置房产作为投资的市民大幅增多。因为一些市民购房是为投资而非自住,结果导致松北区许多住宅小区销售火爆,但入住率低。有的小区一个单元甚至只有一两户居民入住。这直接导致:一方面,松北区办理停热申请的居民年年递增;一方面,松北区供热企业连年亏损,同时,也对供热系统、供排水等管线造成压力。据了解,目前松北区共有2.3万套住房并入松北供热网,办理进户手续的有1.5万套,而冬季申请停热的松北区居民平均达到5000户,约占入住数量的1/3,且呈上升趋势。

  据哈尔滨市锅炉供暖公司技术部刘部长介绍:在该公司供热的18万户居民中,提出停热申请的居民平均有700户,与松北区对比悬殊。刘部长分析后认为,江北的停热比例高,给松北区冬季供暖造成压力。因为,供热企业是按照入住面积设计的供热需求,比如每年烧10吨煤,企业不会因为一家住户停热,而减少10吨煤的用量。所以每多一位停热住户,供热企业的亏损就会相应增加。据了解,松北区供热企业一直对停热住户收取50%供暖补偿费,高于政府规定。

  除了因投资住房而选择停热外,还有一些居民是因为选择在南方过冬而办理停热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哈尔滨市民,尤其是老年人会选择从10月份开始到南方居住,次年开春后再回哈避暑,这也使居民选择了冬季停热。此外,记者从一位知情者中了解到,一位住在松北区的居民曾连续4年到三亚过冬,今年仍准备去。以前都没有提出停热要求,但今年因为该居民的老伴儿单位包烧费实行暗补变明补,钱直接打到工资里了,所以这位居民决定今年办理停热,这样节省出来的钱就归自己了。这位知情者表示,如果包烧费实行暗补变明补,办理停热的居民还会增多。

  哈市一些供热企业负责人表示,居民停止用热后,天棚、地板、墙壁等仍向用户间接传导、辐射热量,而且维护管线设施也要增加支出,同时,还会增加房子内设施冻裂等风险,如果出现冻裂,住户所受损失将远远高于停热的收益。因此,很多供热企业不提倡居民办理停热。

  供热企业:

  虽然连年亏损,今年执行政府有关政策

  对于松北区居民的反映,承担松北区供热的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薛海涛经理明确表示,虽然企业连年亏损,但今年公司将把居民利益放在首位,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对停热住户收取20%热能损耗补偿费。

  据薛海涛介绍,国家鼓励外资、民营企业等投资经营供热事业。因此,2003年6月,作为民营企业的轩辕集团全资子公司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入驻松北区,当年投资2亿元,铺设10公里管线、安装全市最大的64兆瓦、90吨锅炉,当年施工当年供热,受到广泛赞誉。到目前为止,轩辕集团在松北区共投资9亿元。但因居民入住率低和前期投入加大成本等原因,导致公司每年亏损1000万元以上。2006年度、2007年度公司开始收到区内居民停热申请,因为当时居民入住率低,担心管线冻裂,所以供暖方式一直采用“低温供热”,即保持室内温度达到8-10摄氏度,没有全部停热,所以收取50%热能损耗补偿费,但居民对此并不理解。

  据薛经理统计,16日,区内有1700户居民申请停热,17日晚,2500多户居民申请停热,估计今年申请停热的居民会超过5000户。今年煤价与去年相比每吨涨了近200元,公司亏损已成定局。面对严峻形势,前不久集团做出决定,为了树立集团的良好信誉,即使公司继续亏损千万元,也要将居民利益放在首位,按照市政府规定收取20%热能损耗补偿费,与江南一致。但供暖方式也将随之调整为对用户全部停热。

  薛经理告诉记者,用户全部停热后,他担心松北区供热会因停热户太多而出现问题。目前,松北区许多新建小区采用地热供暖,这种新兴的供暖方式停热是否科学?一旦因停热出现故障,寻找漏点的难度将加大,给住户带来的潜在危害也在加大。据他介绍,去年松北区某小区一位二楼住户并未申请停热,但因物业公司的疏忽,在该居民入住时没有开锁闭阀,造成了事实上的停热,结果导致该住户地热冻坏,地板鼓起来。因此,薛总担心,如果住户大量停热,类似的损失可能会增加。

  而对于松北区居民反映住房为顶层、山墙的,供热公司不予停热的问题,薛经理表示,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用户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但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对于“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因素,条例中没有严格约定。热具有传导性,停热住房会吸收其他住户的热量。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公司也与其他供热企业一样,规定顶层、底层、冷山、别墅住户不允许停热;造成供热系统严重水力失调、严重影响相邻用户供热质量或危害室内其他设施(如供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不得停止供热;从房屋围护结构和供热设施保护的角度还规定,新建居住建筑第一年不能停热。

  而对于目前仍有居民反映停热难的问题,薛经理表示将马上与各物业公司做好沟通。他表示,符合办理停热要求的居民可以直接到供热公司去办理停热。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