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新华网]黑龙江卡拉OK经营场所正版化进程加快
2008-09-27 12:52:57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27日讯 26日,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经营者协会和黑龙江省版权局、黑龙江文化厅及黑龙江天合世纪文化有限公司在省文化厅召开"落实阳光工程、推动版权保护"工作会议。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经营者协会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指定卡拉OK版权地方运营服务商黑龙江天合世纪文化有限公司表示,希望借此会议精神,倡议大家一起来"支持阳光工程、构建卡拉OK经营场所文明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促进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和提高卡拉OK场所健康发展"。

  版权局领导表示,今后黑龙江省版权局将继续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依据国家版权局的相关精神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创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导下,履行应尽的职责和职能,对卡拉OK经营场所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不断促进黑龙江省卡拉OK经营行业健康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版权局领导强调:对于不配合工作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必须将曲库里涉嫌侵权的曲目全部删除。对既不依法缴纳版权费又继续侵权的卡拉OK经营者,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将依法向版权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行政查处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对非法复制歌曲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部门作为刑事立案查处,并追究全部侵权使用歌曲的赔偿责任。

  文化部门领导表示:我们的卡拉OK经营场所伴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2007年文化部和公安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2008年至2010年推进全国娱乐场所实施阳光工程的方案》,核心就是要以健康、积极的思想内容和丰富多彩的娱乐形式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以音像、娱乐等四大市场作为日常执法工作的重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用刑事手段打击盗版行为对违法经营行为给予重处重罚。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需用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同推进,同时,文化厅也表示希望媒体的朋友们加大宣传的力度,让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变成全国人民的自觉行动,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黑龙江省文化厅文化稽查总队也表示:对于治安秩序混乱,安全意识、版权保护意识淡薄以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场所,进行长期执法,规范卡拉OK经营场所秩序。

  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经营者协会表示:配合实施"卡拉OK经营场所阳光工程"是协会责无旁贷的工作,协会的职能是接受政府监督,落实政府要求,反映行业诉求,规范行业发展,是政府及行业的桥梁和纽带。协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卡拉OK娱乐行业更好的发展下去,保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每个经营业者的合法利益。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经营者协会全力配合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落实,协会深知责任重大。对于缴纳著作权使用费问题,协会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合理合法地缴费。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作为收费主体已经正式成立了,依法缴纳著作权使用费就是经营者应负有的法律义务。

  黑龙江天合世纪文化有限公司在会上表示,黑龙江天合世纪文化有限公司作为天合文化集团的地方运营机构,是受天合文化集团委托,为黑龙江地区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提供服务工作。

  黑龙江省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2008年1号公告"执行,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终端数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8.4元/终端/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采用精确计次和抽样计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充分尊重权利人且考虑到卡拉0K行业生存状况的基础上,在权衡双方利益,达到共赢的局面。另外,对于支持卡拉OK版权缴费工作的,并首先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的卡拉0K经营者将给予一定的优惠。

  同时我们真心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在权利人和卡拉OK经营场所经营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建立长期和谐的合作关系,促成良性发展。

  卡拉OK经营者表示,维护版权和著作人权益、共同使用正版音乐作品是全社会大环境、大趋势,只有这样才能鼓励音乐工作者们创作出更多、更好的、受消费者喜爱的音乐作品,从而丰富我们赖以生存的曲库内容。卡拉OK场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版权使用费是卡拉OK经营者应尽的职责,作为娱乐行业的一员,我们有责任积极配合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工作,履行自身义务,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黑龙江文化市场经营者协会负责人宣读了"落实阳光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倡议书(附件),倡议KTV经营者响应政府有关部门 的号召,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坚持阳光经营,实行阳光服务,促进卡拉OK行业有序繁荣,推动卡拉OK版权保护。响应政府有关部门的号召,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坚持阳光经营,实行阳光服务,促进卡拉OK行业有序繁荣,推动卡拉OK版权保护。进一步增强卡拉OK音乐作品版权保护意识,遵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的"关于2008年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的公告",配合运营服务商天合文化集团的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工作,尊重音乐著作权利人及合法使用人的正当权益。认真履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友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增强整个卡拉OK经营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切实推进卡拉OK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次工作会议提高了全省保护音乐版权的观念和娱乐场所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让使用正版、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卡拉OK经营者和全社会对卡拉OK版权保护的认知度,为黑龙江省卡拉OK版权运营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