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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1月起冬季征兵 抗震中表现突出青年可优先入伍
2008-09-28 22:04: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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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召开今冬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东北网9月28日讯 (记者 朱丹钰) 28日上午,黑龙江省召开今冬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布了今冬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应安排,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出席会议。

  今冬征兵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有限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同等学历下有限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边境地区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杜家毫出席会议

  征集女青年应当是2008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一发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8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优先征集在抗震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尽量多征集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20周岁可以应征入伍,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周岁;女青年为2008年年满18周岁至19周岁。灵位,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女青年和2008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08年12月1日,新兵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起。今冬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