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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采暖计量改造400万平方米 分3年进行
2008-10-07 14:46:5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敏 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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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7日讯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哈尔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的实施方案》,规定将分三年对城区400万平方米符合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立面整饰和庭院环境等进行综合改造,使供热采暖系统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提高室内热环境质量。

  据了解,通过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到“十一五”期末,哈尔滨市将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面积400万平方米,每个采暖季节约标煤7.6万吨,节省燃煤费用至少4000万元,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8余万吨、二氧化硫1860吨、氮氧化合物930余吨、粉尘260余吨。

  两个《方案》规定,“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将以城市重要街区建筑组团式改造为试点,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基础上,与城市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建筑物修缮和立面整饰、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等相结合,对具有保留价值和符合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确保建筑物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达到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供热采暖系统具备热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提高室内热环境质量,实现建筑能耗降低50%的目标。

  改造中,哈尔滨市将对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进行技术改造,其中,在每个楼栋口处设置楼前热量表,采用温度法、面积法和热量分配表法进行分户热计量,不断总结经验,确定适合哈尔滨市的供热计量方式;在每户配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但调控装置只能减热不能增热。目前哈尔滨市欲建立适合实际的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和节能改造模式,来减少居民等热用户的热费支出。

  两项《方案》要求,要结合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对具有保留价值和符合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立面整饰和庭院环境等综合改造。但何时按热计量计算居民热费的支出,哈尔滨市有关部门称,还有待配套政策的出台。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