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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扣一半当抵押金 律师: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2008-10-15 15:09:3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娜 耿新 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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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5日讯 第一个月的工资被扣一半当抵押金,辞职后又被扣了一个月的工资。14日,打工者王兴隆打通了维权热线,诉说他在一家医药公司打工时被老板“克扣”的遭遇。

  今年1月,王兴隆在道里区顾乡大街一家医药公司找到了工作,负责该公司的宣传策划,每个月工资为4000元。但第一个月发工资时,该公司只给他开了2000元钱。公司管理人员表示,另外2000元当抵押金,一旦王兴隆损坏了公司的财物,抵押金可以用来赔偿。打工期间,公司管理人员曾多次要求王兴隆晚上加班,但王兴隆表示,他每周有三天晚上要出去充电学习,所以这几天不能加班,其他时间,他都按公司要求加班,但公司始终没有给加班费。

  9月16日,老板对王兴隆说,公司提出要求,员工就应该执行。而王兴隆不按照公司的要求加班,这不符合规定。此次谈话后,老板将王兴隆辞退,但并没有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当初交的2000元抵押金也没了说法。

  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可超表示,企业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的抵押金,收取抵押金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在法定节假日,如果企业要求员工加班,应该支付正常工资的300%作为报酬。

  记者将把王兴隆的情况反映到劳动部门,为打工者讨一个公道。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