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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行政复议受理忙不停 电话咨询近百个
2008-10-17 14:51:2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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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7日讯 “行政复议”这个名词,对很多人来说还十分陌生。在刚刚迁回市区的哈尔滨市行政复议受理接待室,工作人员刘笑蕊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即可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刘笑蕊说,自13日该受理接待室揭牌到15日3天时间,每天都接待申请行政复议的六七十人次。而通过电话咨询的人更是络绎不绝,据她讲,电话从早上就响个不停,估计一天能有近百个电话。

  什么人可申请

  在现场,记者看到,市民张女士因出租车承包经营权问题与出租车公司发生争议,到受理接待室欲申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告之,该情况属于民事诉讼范畴,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市民付女士因不服法院判决,申请行政复议,而这种情况同样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畴。工作人员告之,可以通过上诉或者申诉的途径解决。

  市民王女士因某区交通局扣押她家的摩托车,对这种处理结果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规定,这种情况属于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畴。

  某门窗厂职工因不服区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结果,欲申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答复这个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过,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这种情况应该到区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哈尔滨市目前实行集中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新机制,由市政府统一接收并转送到有复议权的相关机关。

  走何种程序

  据这里的工作人员介绍,如以上王女士和门窗厂这样的情况,他们就可以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办公室按如下程序受理:

  -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转送。

  -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但申请材料不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后的按规定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未申请行政复议。

  -对最终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告知申请人其他解决途径,对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但申请人坚持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了解到,哈尔滨行政复议受理接待室开门三天来,发现很多市民由于不了解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来的市民中很多情况都不属于他们这里受理的范围。工作人员提醒,按照法律规定,有适合行政复议和不适合行政复议的,市民和法人要尽量弄清楚,不清楚的可以先打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按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接待室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新闻链接

  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的范围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和考核、任免、辞退、回避、退休等人事处理决定以及工资福利待遇等内部行为

  2、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使用的技术鉴定结论

  3、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4、行政机关作出的不具有强制力的指导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实施的行为

  6、行政机关协助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行为,但是超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内容的除外

  7、行政机关落实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对上访或者申诉问题作出的没有规定新的权利、义务的重复处理行为

  8、行业自律组织按照内部自律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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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