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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2008-10-17 20:03:5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伟 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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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7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印蕾) 15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组成人员认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来,省检察院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与党和国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为主动监督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重刑事轻民事的监督观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检察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审判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组成人员认为,检察机关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作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