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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蹦床”摔成九级伤残 经营者因制止承担60%责任
2008-10-21 08:23:1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贝亚 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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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1日讯 五常市一名12岁男孩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到儿童游乐园玩蹦床,并将禁止携带的物品带到蹦床上。在经营者对其制止过程中,男孩玩耍时发生意外摔成九级伤残。最终法院认定因经营者尽到告之义务并对男孩进行制止,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据法院审理人员介绍,去年5月26日10时许,五常市12岁男孩童童(化名)与一名小伙伴来到某广场的儿童游乐园。经营者谭女士看到童童手上拿着一个红色羊角球,向童童呼喊不让他把球拿到蹦蹦床上。童童不听劝阻仍跑到蹦蹦床上玩耍,谭女士对童童进行制止时,童童不慎将脚跺在球上摔倒,医生诊断为左股骨上三分之一处粉碎性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为伤残九级。童童的母亲告上法庭,要求谭女士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谭女士经营的儿童乐园有告示牌即“入室须知”尽到了告之义务。童童拿球上蹦蹦床玩耍时,谭女士对其进行了制止,但因没能有效制止致使童童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受到意外伤害,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童童去游乐园玩家长不在现场未尽监护义务,童童游玩时未听管理人员的劝阻,造成自身伤害,应承担次要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谭女士赔偿童童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的60%,合计两万余元。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