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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豪集团私建阁楼“平改坡” 城管查封十次未果
2008-10-21 14:23:4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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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1日讯《“顶豪”私建“平改坡”卖阁楼 经理阻挠采访打伤记者》的报道一出,众多网民打来电话,对“顶豪集团”人员打伤记者的野蛮行为表示谴责。今天,亚麻小区业主报料称,“顶豪集团”私建的“平改坡阁楼”仍在继续施工。

  查封十次仍未停工

  据香坊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周副局长介绍,接到群众对“顶豪集团”“平改坡”情况的举报后,该局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在证实“顶豪集团”私建滥建后,该局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前后十次查封了工地的施工设备。但“顶豪集团”把工程包给了坤达建筑工程公司,后者的施工人员多次撕掉设备上的封条,擅自开工。由于没有工地负责人的签字,所以执法局无法执行拆除程序。周副局长说,9月22日,针对亚麻小区“平改坡”的改造还举行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顶豪集团”分别出具了与哈市热力公司签订的《对亚麻小区38栋楼进行“平改坡”改造》的协议书、与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签订的《亮化工程改造协议书》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城市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实施方案》的52号文件作为施工依据。由于该工程涉及的管理部门很多,香坊区政府要求由香坊区房产局牵头处理此事,时至今日仍没有结果。

  周副局长明确表示:“顶毫集团”“平改坡”不合法,但由于未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所以执法局不知该如何处理此事。

  街道办与“顶豪集团”有何关系?

  在涉及和平路办事处的一份“蹊跷”的《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承诺书》中,建设申请单位一栏中,名称赫然是“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名称为“亚麻小区庭院绿化外立面综合改造”。但联系人是“顶豪开发”的工作人员庞某,联系电话也是“顶豪开发”的办公电话。

  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甲方)与哈尔滨顶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在2008年5月5日签署的名为《亮化工程改造协议书》的文件也引起了记者注意。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居民和建筑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并负责向主管单位申报改造专项基金。改造专项基金到位,按协议专款专用的约定,由乙方支配使用。

  按照旧城区综合改造和节能减排的相关工作要求,改造后所产生的利益应由小区业主共同享有。但“顶豪集团”却将建起的“平改坡阁楼”当作商品房出售谋利。

  街道办主任拒绝接受采访

  在“顶豪集团”私建“平改坡阁楼”的事件中,香坊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为何会替“顶豪集团”申请专项资金?该项资金是否得到审批?如果批了,批到了什么部门?如果没批,又为何被拒?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来到了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王兴德主任刚好出去。

  当记者在电话中向王主任核实情况时,王主任显得很激动,他厉声问记者:“你怎么知道这些文件的?你从哪里得来的?我不接受你们的采访,你从谁那要来的文件就找谁问去!”随即挂断了电话。

  记者随后来到香坊区委了解情况。宣传部的杨副部长说,他不知道和平路办事处与“顶豪集团”签订协议的事,至于办事处申请政府资金提供给“顶豪集团”进行“平改坡”的事情,他会向和平路办事处了解相关情况,给予记者答复。

  约一个小时后,杨副部长打来电话称,他已联系到办事处王主任。王主任的解释是,当初和平路办事处确实和“顶豪”签订了协议。可他不知道“顶豪”打着“平改坡”旗号私建阁楼的事。办事处的确曾向相关部门提出批件和资金申请,但是并没有通过审批,所以视为作废。

  杨副部长还表示:“王主任也曾多次向香坊区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并责令‘顶豪’停工未果。‘顶豪’私建‘平改坡阁楼’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和平路街道办事处无关。”

  目前,亚麻小区内无任何批件的“平改坡阁楼”工程,还在紧锣密鼓进行着。到底哪个部门能对此事负责?小区业主的权益又如何得到保障?本网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