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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淡季原料奶平均参考价格为每公斤2.86元
2008-10-21 17:15:4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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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1日讯 (记者 杨尚峰) 21日下午,黑龙江省奶业协会发布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产奶淡季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根据全省各地所报奶牛饲养成本,经测算,全省乳品加工企业对奶农直接结算的脂肪3.1%、蛋白2.95%的原料奶平均参考价格为2.86元/公斤。据业内人士介绍,此参考价格的出台,不会对市民购买的饮用奶价格产生影响。

  据黑龙江省奶业协会秘书长吴和平介绍,此次确定的原料奶平均参考价格,是根据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黑龙江省奶业条例》第三十五条等相关规定,省奶业协会根据实际调研和各地上报的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及生产成本情况,综合考虑奶牛饲养成本、原料奶流通费用、乳品加工企业成本费用以及淡旺季节生产需求、质量差异情况等因素进行了汇总和测算。各级原料奶价格协调委员会可以根据各企业、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奶牛不同饲养方式,在此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10%,做为最高和最低参考价格,同时鼓励优质优价。

  省奶业协会要求,全省各地原料奶价格协调委员会要以农为本、维护好农企双方利益的原则,协调确定好本地区的原料奶交易价格。严格奶源管理,确保原料奶收购质量,加大对原料奶检测和监控的力度,反对争抢奶源、压等压价、变相降价、限量收奶;要帮助奶农提高原料奶质量,杜绝收购不合格原料奶,严禁不合格原料奶进厂加工,确保原料奶质量安全。

  乳品加工企业要按照相关乳品质量和原料奶价格等相关规定,要求与奶牛养殖者直接签订全省统一的生牛奶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兑现奶资。省奶业协会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不签合同或企业自定合同、签定霸王合同的予以调查处理,奶牛养殖户要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直接向乳品加工企业交售原料奶,减少收奶中间环节,防止克扣奶农,确保原料奶质量安全。同时要杜绝奶制品低于成本价倾销行为。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