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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职工才给报热费合理吗?
2008-10-23 16:17:3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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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0月23日讯 我家房证上写的是我妻子的名字,以前一直由我妻子的单位报销热费。可是今年我妻子的单位说不能给报销热费了,只有离婚的女职工才给报,请问这合理吗?我没有工作单位,不能报销热费,我该怎么办?李先生
哈市供热办答复:根据哈市有关政策,用户应该直接向供热单位全额缴纳热费,住房产权人或承租人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比例予以报销。如有问题,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