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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理财市场调查:预期收益迷人眼 盲目跟风隐患多
2008-11-04 07:32:2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徐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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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进入10月,哈尔滨的天气开始转凉。随着天气降温的,还有市民赵女士的理财热情:早在两个月前,她突然发现:放在银行里的钱竟也亏了本!

  其实,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全国几乎所有银行的理财产品都出现“零收益”甚至“负收益”。来自市发改委的消息表明,8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为1798.6亿元,比上月增加28.3亿元,增幅1.60%,储蓄存款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专业人士分析认为,除受国内股市震荡影响,股民、基民减仓使部分资金回流储蓄外,上年银行类理财产品陆续到期,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差较大,导致居民购买理财产品的欲望降低转为储蓄也是重要原因。

  “稳健型”产品一年亏12%

  去年7月,在媒体工作的赵女士经熟人介绍花10万元购买了某银行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上标明:“理财计划投资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预期年收益率有望达到4%—20%。”赵女士认为:“最低收益怎么也得4%吧,这可比银行利率高多了。”

  事实上,该理财产品从认购登记日起,年化收益率就开始一路下跌,在其购买后的第四个月,其年化收益率从56%狂跌到4.9%,暴跌了约51%,此后更是一路下滑。由于说明书上注明银行方面不提供对账单,在第二个公开赎回期,银行理财经理也没告知她收益变化情况。

  直到今年8月,该理财产品到期,赵女士才发现,不但预想的高收益没有实现,还亏本了:实际收益竟是负12%多,亏本1万多元。赵女士询问银行,对方答复说,她购买的是非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当初在合同上是标明的。赵女士再回头翻看合同,确实如银行所说,自己也确实在合同上签了字。

  在承认自己没有具备基本的理财知识就盲目理财的同时,赵女士回忆购买时的情景后认为:“销售人员的讲解使我只看到了到这个产品的优点,现在看来整个过程就是一种销售技巧。”至于“预期收益4%—20%”,直到被告知亏本前赵女士还一直认为最低收益是4%。

  由于亏了上万元,虽然该期理财产品已过期限两个月,但取出来感觉更不划算,赵女士选择了“申请延期”,期望该理财产品“回本”,不过截至10月底,其收益率依旧没有“好转”。赵女士表示,自己以后再也不买理财产品了。

  理财产品也存在“劣质品”

  业内人士指出,理财产品的最高预期收益率只在理想状态下实现,很多产品的实际收益率都达不到预期收益,有些投资颗粒无收甚至是负收益。

  像赵女士一样,许多市民当初单凭收益诱人的促销广告,在还未搞清楚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究竟为何物时,就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游说下盲目购买了非保本、高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同样购买了该期理财产品的一位市民不满地说,我们买的又不是进取型理财产品,要这样,“稳健型”(避险型)和“进取型”干嘛还要区分?如果产品说明中的“预期年收益率远远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解释为“只是可能,不是一定”,那么“总体风险较小”又怎么解释?

  虽然有银行人员称他们售出的产品全部都是经过银监会审批的,客户也是看完产品说明后自己签了协议的,整个产品售出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但很多投资者则说,很多内容根本就没看懂,当初是听销售人员介绍后买的。他们认为,银行的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介绍起理财产品来让人感觉没什么风险,买了就能赚到钱。

  近来业内人士对理财产品的质疑声也不断。在今年3月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2008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报告》发布会上,有业内人士直言:“去年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中,有不少投资价值极低,甚至可被称为‘垃圾’。”尤其是针对这一年来争议很大的QDII产品,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国际金融理财师李智海指出,虽然从程序上看,QDII产品只是投资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把投资者的钱拿到境外去投资,但它给很多投资者带来惨重损失,称之为“劣质产品”也不为过。

  投资市民把“预期收益”当成“收益”

  与当初理财市场的膨胀式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哈尔滨市加入投资大军的诸多投资者理财知识的严重匮乏。

  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的国际金融理财师李智海告诉记者,其客户中约有九成不懂理财产品。一些市民在购买个人理财产品时,由于对其性质不了解,往往认为只要买了投资理财产品就能获得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利率的收益,“只看其利、不知其弊”,把“预期收益”理解为“收益”,而对需承担的投资风险、合同条款等知之甚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人对银行理财产品最基本的常识都不具备。投资范围直接决定理财产品风险的大小,当记者询问一位购买了某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其购买产品的投资范围是什么时,他说“不知道”;一位家长把孩子的学费拿去购买理财产品,事后才发现这钱到期才能取出。很多储户在办理存取业务时,听到销售人员的介绍后,当场就决定购买。一位市民这样告诉记者:“反正钱也是放在银行里,丢不了。”

  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办公室经理王新告诉记者,由于投资者普遍把理财当作短期行为,期望理财回报期往往是1年或最多2年以下,甚至更短,在这种“急功近利”心态下,投资者很容易被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所误导。

  “理财产品的收益是‘预期’,仅是一种可能性而已。”一位业内人士指出,鉴于目前不景气的整体市场状况,理财产品的毛年化收益率达到8%就很不错了,而银行理财产品运营成本一般约占产品收益的3%,这样推算,如果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中标出的年化收益率超出5%,则意味着预期收益有相当大的水分存在。

  销售人员任务重压下“忽悠”客户

  “每当理财产品到期时,都会有客户投诉,因为实际收入与‘预期收益’出入较大,或是零收益、甚至负收益。”一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了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缺乏应有的了解外,部分银行的销售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向不具备理财知识的客户推荐产品时只谈收益淡化风险、口头解读与实际合同差异较大等,成为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

  近期,记者在走访哈尔滨市部分银行时也发现,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一般都是反复强调产品的预期收益、热心推荐产品的种类,对产品风险很少有恰当的提醒,而不规范的销售行为更是不在少数。在中山路一家银行,记者以购买者的身份咨询某款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讲解时直接把“预期利率”称为“利率”进行介绍,除了其在一张草纸上临时抄写的“产品说明”标出当期产品类别和“利率”外,整个过程中都没有提供正规的产品说明书。随后记者又去了上海街的一家银行,虽然该网点提供了产品说明书,但销售人员只推荐记者看第一页的产品投资收益说明正文,并表示该款产品一般都能达到预期收益。见记者翻看第二页的风险提示,该销售人员马上说:“这就不要看了,国家规定必须加进去的,看了你会吓坏的。”

  而部分银行的“全员营销”策略,不能不成为误导购买最终产生纠纷的重要原因。

  2005年9月国家银监局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一般产品销售人员向客户提供理财投资咨询顾问意见、销售理财计划。客户在办理一般产品业务时,如需要银行提供相关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一般产品销售和服务人员应将客户移交理财业务人员。”但是,在本地一些银行,卖理财产品的不是专业人士,而是全员都卖:柜台人员、各种内勤员工……有的银行开保险柜的都向客户卖理财产品。有些银行即使是专业人员销售,在专业人员忙不过来或缺岗时,其他人员也会“临时代班”。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国际金融理财师张晓伟告诉记者,理财产品从业人员首先应对自身所卖产品有全面的了解,其次还要对投资客户有相应的了解。但他对哈尔滨市部分银行暗访后发现,有银行销售人员连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都分不清。而另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因为一些销售人员不是专业人员,竟采取“硬背”的方式来“理解”产品。

  在这样的素质下,部分销售人员为追求业绩夸大收益误导客户,致使客户理解的风险、收益与实际有相当大的落差。

  另外,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时往往给销售人员一定的销售任务或将其销售情况列入个人业绩:完成任务,有相应奖励;完不成任务,倒扣奖金。在任务“重压”下,面对“无知”的投资者,一些销售人员淡化风险,强调收益,花说柳说“忽悠”客户。一位理财师说,银行把理财产品作为“产品”销售的本身,就决定了销售人员首先要考虑的是怎样把理财产品卖出去。

  正确看理财理财产品=风险+收益

  对于理财产品本身的问题,无论是网上旷日持久的“口水战”,还是投资者的“现身说法”,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层出不穷的“负收益”、“零收益”产品,很多投资者质疑这些产品在设计上是否合理?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国际金融理财师张晓伟认为,理财产品的设计只能是事先估计,盈亏事后才能看出来。理财产品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关键在于投资者的选择。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国际金融理财师李智海表示,市场上出现零收益、负收益的理财产品是正常现象。不过,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卖出的理财产品名目繁多,别说是普通投资者,就连专业理财顾问看起来都要费好大劲,而这些理财产品又恰恰良莠不齐。

  其次是对银行理财产品透明度质疑。

  在这方面,除了较为专业和深层的收费标准、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存在争议外,令大部分普通投资者不满的是,购买理财产品后,一直不知道自己当前的收益情况。几乎所有银行在产品说明书上都明确标明“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客户只能通过银行网站、客服电话或营业网点才能了解。对此,一家银行的理财师称,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邮寄对账单出错时造成的客户隐私泄露。但有投资者认为,银行提供理财业务,收取委托管理费,向客户提供书面信息披露实属应当。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表示,理财产品的最后收益高低,不管是与存款利率还是与大市比,一定要有一个平均水平,在平均水平之上算盈利,低于平均水平算亏本,不可能所有人都在平均水平之上。市场上不可能不出现零收益、负收益的理财产品。

  “把理财单纯看作卖投资产品,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会长、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鸿儒在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应把理财从卖产品转化到全面为客户进行人生和财务规划上来。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对理财产品应有清醒认识,它们既不是储蓄,也不是摇钱树,而是收益与风险并存的投资渠道:一方面,预期收益≠实际收益,理财期满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预期收益有偏差;另一方面,口头宣传≠合同约定,一切要以合同文本为准。由于这两方面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多位理财师指出,投资人对于看不懂的合同不应签字,对于不理解的理财产品不应购买。

  理财产品的“抛物线”历程

  理财产品在哈尔滨出现几乎与全国同步,已走过了5年的时间。

  2003年初,光大银行在哈推出第一款理财产品,除了中高端客户,初时并不为大众所了解。2004年和2005年,已经有多家银行推出了理财产品,但其销售业绩平平。

  2006年下半年,由于当时银行利率较低,银行理财产品以风险较小、实际收益颇丰的面目被众多投资者所看好,销售开始上升。

  2007年“5·30”之后,随着股市下跌、基金低迷,各大银行的理财产品乘势而起,本地理财产品销售开始明显上升。

  为了销售理财产品,很多银行都在营业厅显要位置挂上宣传牌,以醒目的字号标明预期收益。销售人员更是热心地向办理银行业务的顾客讲解理财产品的好处,“存钱不如购买理财产品”成为他们的口头禅,一些银行甚至派销售人员到超市、商场、社区里散发传单,电视、广播、报纸上的理财产品广告铺天盖地……很多市民发现,连市区里的公交车上也贴上了理财广告,而手机更是隔三岔五地收到理财产品广告短信。

  在股市剧烈震荡、方向不明的形势下,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成为投资者的首选,各家银行纷纷把销售理财产品列入其主要业务。

  今年3月,哈尔滨市多家银行又推出高收益理财产品,称“预期年收益率可达15%”、“6个月稳获收益4%-15%”……和平路上一家银行推出的某款中长期型理财产品甚至称“最高收益率可达20%-30%”。有知情者透露,这些“高收益”产品“忽悠”成分居高。

  今年4月,银监会经过统计明确指出:银行理财产品存在六大问题,其中未能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设计理财产品成为首要问题。在银监会宣布全国范围内彻查银行理财产品之后,很多银行开始整顿,营业网点将理财产品宣传资料全部下架,一时间,各营业厅一向大肆铺张的宣传信息销声匿迹。

  同时,由于美国次贷危机给中国银行业带来的影响,以及今年市场的不稳定走势,大量理财产品“零收益”、“负收益”已经陆续出现。如今,各银行的理财产品虽依旧层出不穷,但却相对低调了许多。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