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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2434件 数量逐年递增
2008-11-04 15:10:4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唐凤伟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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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唐凤伟 记者雷蕾) 11月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据不完全统计,自1985年黑龙江省受理第一起专利纠纷案件以来,截至2008年9月份的23年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34件,审结2272件。

  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军介绍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和此次活动月的主要安排。崔军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在二十多年中保持了持续大幅增长,2003—2007年的5年间,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98件,比上一个5年增长了57.4%;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20件,是上一个5年的3倍多。今年1-9月份,省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同比上升70.9%。随着知识产权权利类型及其表现形式的发展,除了传统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纠纷案件外,黑龙江省各地法院还审理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和广大知识产权法官立足国情、省情,克服新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专业人才少等困难,精心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保护和鼓励创新,为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做出了一定的贡献。2007年,省法院和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还被评为2007年度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先进集体”。

  崔军介绍,各级法院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注意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从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促进智力成果的充分运用出发,着眼于各方利益的协调和长远发展,找准各方的利益平衡点,对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释法解疑,使其理性地对待权利争议,矫正不合理的诉讼预期。当事人自愿让步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努力促成和解;当事人不愿让步,或者存在恶意调解,可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及时做出判决。2005年以来,全省近半数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二审案件年均调解撤诉率亦达到23.3%。这不仅使诉讼以和谐方式告终,最大程度地减少当事人讼累,也有利于当事人今后的合作和利益关系的协调。如省法院审理的罗门哈斯公司与科宁化工(中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通过促成调解,一揽子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多起纠纷。

  会上,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公正性与权威性,省法院下发了《关于严格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通知》,统一司法标准,明确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标准和程序。2006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认定了“龙江龙”、“北大仓”、“哈飞”等34件驰名商标,在坚持法定标准的同时,扩大了黑龙江省知名商品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黑龙江省名牌战略的实施。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