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黑龙江省规划社区活动场所不得低于300平方米
2008-11-05 10:52:0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5日讯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拟出台《黑龙江省社区服务设施三年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10年,我省100%的城市社区有服务用房,50%以上社区服务用房达到使用面积300平方米标准;农村社区建设全面铺开,有条件的地方社区用房面积要达到300平方米。

  《规划》中提出,原则上,每个社区基础设施要能满足社区组织所需,并配置多功能社区活动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标准。社区信息化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采取互联网网站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信息服务网络。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2008年在大兴安岭和哈大齐工业走廊线、哈尔滨至牡丹江风景旅游线、哈尔滨至伊春生态旅游线上的主要城市选择区县建成部分城乡精品社区,2009年重点建设东部煤电化城市的社区,2010年建设沿边开放带城市达标社区。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