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6日讯 在“公路建设三年决战”中,无论是新建公路还是扩建公路,对沿线进行征地拆迁是建路的重要前提。但由于涉及范围广,不同地类补偿标准不一,征地拆迁成了公路建设中的最大难题。齐齐哈尔、大庆、伊春、绥化、绥芬河等地政府通过双业主制、防止“三抢”、林地置换、建立责任状、专人负责等方式化解困难,使征地拆迁工作得以扎实推进。
大庆 “双业主制”解决难题
按照规划,今年大庆市将开工大庆绕行线和大齐扩建两个项目。市政府先后4次召开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参加的协调会,解决征地拆迁难题。9月7日,大庆市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在征地拆迁中实施“双业主制”。
“双业主制”就是征地拆迁由当地政府负责,建设管理由工程指挥部负责。这样做,使公路指挥部可以放下征地拆迁的难题,专心建好路。绥满公路卧里屯至黄牛场段,黄牛场至齐齐哈尔林甸段1.48亿元的征地拆迁费用,由大庆市政府承担。征地费用按照管辖范围分别由中省直企业、市政府有关部门自行承担。
项目建设涉及土地管理费、土地税、水利建设附加费、征地管理费,按照省政府要求全部免征。大庆的特点是企业大且多。随着征地拆迁不断纵深挺进,补偿问题凸现出来。通过市政府的宣传、沟通,一些大企业纷纷表示属于国有征地拆迁的补偿费一律免收,仅此一项节省投资59万元。
齐齐哈尔 防止“三抢”确保补偿
在征地拆迁中,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补偿款,很多农民抢在征地登记前,建房、种粮、栽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抢”。为了防止“三抢”,齐齐哈尔市政府与指挥部积极行动,认真登记,有效避免了“三抢”发生。
齐泰指挥部指挥田林告诉记者,在征地预告发出的同时,他们对沿线的地表地类进行登记,逐户踏查,查明地表附属物的状况、数量,并明确登记地表的地类。像水田、旱田、菜田,是否有大棚、是否有水井、是否有房屋等等。通过现场登记,把现有的地表情况进行固化,在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全线没有发生一起“三抢”事件。
伊春 林地置换保护生态
伊春市在征占林地方面,政府采取占地补偿与置换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树龄、面积等,用公有林补偿私有林,最大程度地保证百姓利益。在取用砂土、石料上,做到以保护生态为前提,尽量不取用生态区内的土料。在资金方面,伊春旅游公路建设期间的地税征收除上缴国家的50%外,其余部分全部投入到旅游公路的建设中;砂、石、土料场的税费除上缴国家的征收费用外,河道砂石管理费、堤防占用费、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地方行政收费一律免收;土地、林地征收费除上缴国家和省里的,地方土地管理费和使用费等一律免收;林地、林木补偿费及森林植被恢复费除上缴国家和省规定的费用外,其他费用一律免收;同时,市政府要求电力、通讯线路拆迁相关部门对拆迁费只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其他费用一律免收。
绥芬河 1个月完成征地拆迁
301国道牡丹江至绥芬河段高速公路的拆迁项目涉及沿线驻绥中省直部门、民营企业以及市直部门等40家单位,拆迁总造价达6000多万元。
绥芬河市政府立即召开拆迁大会,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组织人员协同省建设单位对沿线地类、地上物权属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做到不漏一砖、不漏一物。同时,对拆迁涉及到的人员和单位逐一摸底分析,弄清难点和薄弱环节。在汇总掌握情况的同时出台政策鼓励拆迁单位和个人。在耕地补偿上,市政府提出农民的补偿一分不能少。全市仅用1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该市承担的20.6公里的道路拆迁和协作建设任务。
绥化 立下责任状
绥化市政府与省里签下责任书,立下公路建设责任状。市领导多次召开现场会研究落实意见,解决征地拆迁中的难题。
各县区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按伊绥公路设计部门确定的路线和征地任务,进行逐村、逐户、逐地块排查,对先期要开工的路段按确定的桩号勘测,了解前期补偿的数据。对后期开工的路段及占地情况,按公路指挥部提供的数据先行测算。对电缆、光缆拆迁、林地耕地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选择取土场上,市政府已经踏查了18处,初步确定8处。在绥化至庆安加宽扩建工程上,市政府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提出“哪个部门主管由哪个部门负责”和“谁的境内谁负责”的原则,并积极优化拆迁方案,利用旧路基加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