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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倡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 牢记“八要八不要”
2008-11-17 09:21:2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路维滨 胡占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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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7日讯 为促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倡导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八要八不要的通告》,为市民日常行为定出新规。15日,市城管局在建筑艺术广场举行了主题宣传活动。

  据介绍,城市管理的目标,是通过促进市民养成文明习惯,使城市干净、整洁、有序。今年,哈尔滨市借迎接大冬会之机,先后多次进行集中整治,并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然而,由于市民习惯等原因,常出现整治后马上反弹的情况。

  为使市民自觉爱护城市环境,结合建设干净城市活动,市政府在相关管理法规中提炼出城市管理“八要八不要”,制定、出台了《通告》,倡导广大市民自觉爱护城市环境,做文明市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出席活动并讲话。

  市民日常行为“八要八不要”一、要保持环境卫生;不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废弃物和随地吐痰、便溺。

  二、要爱护花草树木;不要折枝、掐花、乱穿草坪。

  三、要爱护公共环境;不要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拴绳挂物、晾晒衣物、排放噪声。

  四、要爱护公用设施;不要损坏公用电话亭、报刊亭、果皮箱、绿地栅栏等设施。

  五、要按规定摆摊设点经营;不要随意店外占道经营和维修、清洗车辆。

  六、要按规定停放车辆;不要随意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内和其他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车辆。

  七、要按规定在公共揭示栏中张贴广告;不要在建(构)筑物、电杆、树木、公交站点等公

  共场所或者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刻、乱涂。

  八、要保持车辆整洁;不要驾驶车容车貌不整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