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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供热涨价引发焦点话题 体制改革该如何走
2008-11-17 09:34:4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杨雪亭 马云霄 王玮 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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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7日讯 目前,随着黑龙江省采暖“暗补”变“明补”改革的推进,收费率、供热服务质量普遍提高。但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供热企业成本普遍翻番,一些城市启动了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哈尔滨市居民供热价格上调5.8元,涨幅16.8%,绥化市上涨5元,齐齐哈尔、佳木斯、双鸭山等城市均上涨3元。这让一些家庭感到压力。部分地区热源紧张,各地采暖费涨价引起广泛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电热地膜”“电采暖”等作为室内地热采暖方式的新生军席卷而来,正在向传统供热方式发起挑战,但由于自身存在的费用高等缺点,推广的力度远远不够;供热体制改革的另一重头——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仍然在试点阶段,进展相对较慢。如果居民仍然不能自主调节用热,供热无法按计量收费,供热体制改革对节能减排和节省家庭供热支出的作用就无法体现,采暖费改革也就失去了意义。热计量改造能否快速推进,新型采暖方式能否普及,都事关节能减排目标能否完成和每个普通家庭能否舒适的生活。

  目前制约热计量改造推进和新型采暖方式普及的两大问题,一是“人”的组织——如何获得千家万户的支持和配合;二是“钱”的落实——大量改造资金从哪儿来。本版围绕今冬热费涨价引发的煤热联动、新型采暖、计量供热三个话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旨在寻找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既能保护企业的利益,又能让居民在冬季过上安心、舒心、贴心的日子。

  话题一:煤热联动价格咋涨咋降?

  入冬以来,供热涨价成为百姓议论的焦点问题。记者日前从省物价局获悉,受燃煤价格上涨影响,从今年开始,黑龙江省部分市县实施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当供热用煤涨幅超过煤热价格联动标准后,经当地政府同意,实施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供热成本上涨因素原则上由当地政府、供热企业和用热户共同承担。

  实施煤热价格联动,作为城市公用事业的供热价格可以随煤价的涨跌而浮动,这意味着持续多年只涨不降的供热价格出现了松动,带有浓厚计划色彩的供暖事业改革走向深入。

  A、一个联动周期不少于一年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5年公布了《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份《意见》中规定,当周期内煤价变化达到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价;如本周期内煤价变动未达到10%,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进行热价调整。同时还规定,煤热价格联动以不少于一年为一个联动周期。

  事实上,黑龙江省今年以来,煤炭涨价幅度已经超过10%。据介绍,受到国际油价、煤价上涨的影响,全国煤价大幅攀升。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煤价已平均上涨55%,电价平均每度上涨0.06元,各城市单位面积供热成本增加8.86元~21元不等,供热成本压力骤增。现有热价已无法满足供热企业的基本运行。黑龙江省素有“产煤大省”之称,但供暖期临近时全省供热企业储煤率不足10%,储煤量只达到去年同期的1/3。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实施煤热价格联动时机成熟,这样不仅可以理顺煤炭和热力价格关系,亦有助于破解当前热电企业生存困局。对于供热企业而言,煤热价格联动的实行,对供热企业的减亏肯定是利好消息。但对市民来说,市民的取暖费用将跟着煤价一起涨跌。

  在今年的供暖期前,哈尔滨市物价局和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也联合下发了《哈尔滨市煤热价格联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出热力出厂价格与煤炭价格联动。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和热力输送企业对用户的热力销售价格,以确保供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今年,由于目前煤炭价格上涨已经超过10%,今冬哈尔滨市热费上浮到40.35元/平方米。

  在黑龙江省13个地市中,伊春、大兴安岭、黑河、牡丹江4个地市今冬热费没有上涨。据伊春市物价局介绍,由于今年原煤价格再次大幅上涨,企业难以承受,企业先后向市政府提出了调整供热价格申请。尽管当地物价部门做了调价测算,但是政府考虑到伊春全市人均生活月收入700多元的实际,10月1日供暖开始,暂时没有调价。大兴安岭地区今年10月1日开始供暖热费也没有涨价。对于供热企业的亏损部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给予全额补贴,热费涨价成本没有让百姓承担。

  B、热费随时“高低起伏”

  听到煤热价格联动,哈尔滨市香坊区的李先生第一反应是:今后供暖价格会不会只涨不跌?李先生认为,哈尔滨市现行热价是2006年依据当时的供热原材料价格指数确定调整的,居民热价由每平方米31.15元调至34.55元,涨幅为11%。今年煤价上涨众人皆知,涨价也是没办法的事。但是当煤炭价格下降时,担心已经调高的价格能不能降下来,让百姓尝到“联动”带来的“高低起伏”。

  像李先生这样的担心并不鲜见,很多百姓担心“煤热价格联动”会成为供热企业涨价的“尚方宝剑”,将本应由供热企业承担的管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企业会不会以煤价上涨为借口,将其他的成本强加到煤价上涨的因素之中?供暖价格会不会只随煤价上涨而上涨,不随煤价下跌而下跌?

  物价部门表示,“联动”就是要体现有涨有降,而不是只涨不跌。热费实行政府定价,热费价格会充分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中也规定,为促进热源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热源生产企业要消化10%~30%的煤价上涨因素,具体消化比例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当煤价下降时,按热源生产企业消化上涨因素的同等比例核减热价下调幅度。

  C、须建立煤价监控机制

  煤热价格联动政策给了企业上调热价的理由,谁为供热成本把关?“是涨10%,还是涨20%,供热成本谁说了算?”百姓对此不无担心:能不能把供暖企业的所有费用都摊入供热成本之中?能否把企业可能因粗放式管理造成的热能浪费转嫁给用户?

  省物价局价格处负责人表示,百姓的这种担心实际上是以往对于热费调价产生的担忧。以往的热费定价一般由当地物价部门根据供热企业的调价申请进行成本核算。但是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操纵热费价格的只是煤炭价格。物价部门只是考虑煤炭价格的涨价幅度,以此来确定热费价格,这才是煤热价格联动政策的关键。

  此外,最受热煤企业关注的一点是,以什么时间的煤价作为测算基础。据介绍,目前供暖用煤已经完全市场化了,因此如何测算“10%”就成了关键。目前来看,煤炭市场放开,各个区域、各个时间段和各个品种的煤炭价格都不相同,将哪些区域、哪些品种纳入到监测范围将变得十分重要。省物价部门表示,哈尔滨市此次煤热价格联动就是以上一轮调价即2006年调价时煤炭价格为基数,将20多家区域锅炉进行平均测算,确定调价幅度。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中也指出,实施煤炭价格联动要建立供热煤炭价格监测系统。物价、建设等部门按地区建立供热用煤价格统计指标体系,确定采价点、报送制度、统计方法等,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平均煤价及变化幅度,定期对外发布,作为煤热价格联动的计算依据。黑龙江省将参照国家规定执行,使煤热价格联动更趋合理。

有关专家为此建议,煤热联动还要制定一套完整的煤炭价格监控机制、预警机制和煤热联动的启动机制,特别是对于供暖这种公用事业价格来说,每一次调价都要经过成本测算、听证和物价部门的批准,环节诸多。如何建立一套快速反应机制,还需要黑龙江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细则加以完善。

  话题二:计量供热何时送来“贴心”温暖?

  又是一年采暖期,关于供热的话题如同家里的暖气一样热了起来。由于煤炭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已有多个城市上调民用采暖价格。在此情况下,传统按面积缴纳热费的方式愈加面临挑战,人们渴望更加公平合理的收费方式,尤其对供热计量收费的方式充满期待。

  A、传统收费不够公平合理

  在我们身边,关于供热问题,同时上演着如此不同的两幕情景——

  “我家的温度经常不到18℃,整个房间阴冷阴冷的。但就这温度,每年我们的取暖费一点也不少交。”李先生所在的小区是集中供热,按房屋面积缴纳取暖费。为此,他心里始终不平衡:“为什么用热不能像用水、用电那样,想用多少就用多少,用多少付多少钱呢?”

  李先生因为室内温度不高不满意,家住哈尔滨市文景街附近的姜女士则为不能控制暖气而抱怨。姜女士一家3口人,住房面积80平方米。平时,夫妻二人上班后,家里就没人了,但暖气还照常供着。她说:“如果用热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调节控制,家里没人时将暖气关了,回家后再打开,这能节省多少能源呀!”

  与此同时,按面积收取供热费的公共建筑,能耗浪费更为严重。尤其是办公楼、学校等公共场所。下班、放学后,再加上双休日、节假日,尽管办公室内空无一人,却也照样供热。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黑龙江省供热期为183~213天,其中节假日50余天,再加上学生寒假,共计可占采暖期的1/2左右。如此能源浪费,令人触目惊心。

  按面积计算热费,就像吃“大锅饭”一样,无法准确反映供热质量的优劣。室温18℃和室温28℃收取相同的热费,自然不够公平合理。“热”是商品已普遍为社会所认同。“热”既然是商品,这一特殊商品要进入市场,必须首先解决好计量问题,做到明码实价。这几乎成了百姓的一致呼声。

  按面积计费的弊端显而易见。对此,国家建设部等八部委相继发布文件,提出“逐步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积极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等若干意见。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明确要求“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今年也下发了《关于推进新建采暖建筑和供热工程热计量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县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供热计量收费作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举措,落实好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热计量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要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供热计量工作。

  B、还有许多难题要解决

  然而现实中,“缺乏资金”、“收费政策难以统一”等供热计量改造中的难点问题,始终成为实施供热计量的绊脚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供热计量改造不仅仅是简单地为住户装上热表的问题,还涉及到管道系统的改造。实行供热计量,首先要解决进行管网改造这样一个浩大工程,并协调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实行供热计量,要由传统的单管串联方式改为各用户相互独立的供热系统,资金缺口非常大。囊中羞涩无疑是供热计量改造的难点之一。在实际改造过程中,问题还不仅如此。

  据了解,目前黑龙江省多数小区或公共建筑物都没有安装供热计量系统,都不符合节能要求。要将旧小区内的串联改造成并联式的分户供暖,需要对楼房进行“大手术”,重新逐层安装完整的回路,这在工程上难度很大,而且改造实施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供暖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在供热计量中,由用户居住位置造成的交费差异问题就很难解决。同一个小区,不同的楼房消耗的热量就可能存在差异。而同一楼房的南北房之间,内部房间和外部房间的室温与耗热量也存在着很大差异。相同面积的房间,位于顶层与位于中间的房间要保持同样的室温,耗热量最多可以相差30%;而位于顶层北侧角上的房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冷山”,与中间层中间位置的房间,耗热量相差约2倍。由此,他认为,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对房屋建筑有着很高的要求。只有建筑本身达到节能保温要求了,才能谈得上用何种方式计量。

  C、完成1500万平方米计量改造

  令人欣喜的是,黑龙江省供热计量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省供热系统分户改造面积已达3389万平方米,城市新建住宅的采暖系统已基本实现了连续供热、分户循环和分户控制。还有一些城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供热分户计量的新路子。牡丹江市在热源、换热站安装了计量仪表,还与部分学校签订协议,通过调节流量,在学校假期和非上课时间降低供热室温,减收15%的热费,从而实现节省热费、节约能源的“双赢”效果。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黑龙江省正全面推进新建采暖建筑和供热工程安装供热计量装置,逐步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要求,从现在起,全省所有新建采暖建筑系统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达到供热计量要求;所有新建供热工程的热源、热力站、管网必须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新建采暖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试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要完成15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目标。这个目标要在3年内完成,改造项目要达到热计量的要求。今年,黑龙江省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00万平方米。而在实行计量收费中,政府机关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要率先完成热计量改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县供热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测算,研究制定“两部制”热价和热计量收费办法。选择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开展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话题三;采暖方式多样化仍在探索

  今冬由于供热成本上涨,黑龙江省多数城市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供热价格。哈尔滨市居民供热价格上调5.8元,涨幅16.8%,绥化市上涨5元,齐齐哈尔、佳木斯、双鸭山等城市均上涨3元。虽然多数居民对涨价表示理解,但几百元的额外支出仍然让一些家庭感到压力。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多种供暖方式,集中供热、电取暖、电热膜地热、燃气取暖等,哪种供暖方式更经济划算?哪种供暖方式最适合百姓现实需求?

  A、集中供热这个冬天取暖有点费

  据悉,由于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2003~2007年黑龙江省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95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2.8亿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由40%提高到55%,哈尔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3%。可以说,以城市热网、区域热网或较大规模的集中供暖为热源的方式,在目前以至今后一段时期内仍是黑龙江省城市住宅供暖的主流。

  热费上涨给低收入家庭带来很大影响。哈尔滨市香坊区居民胡敏夫妻俩都下岗在家,每个月靠做小买卖收入1000多元,儿子在读高中。她说,他们家使用面积50平方米,去年交热费1700多元。今年热费由每平方米34.55元上调到40.35元,要交2000多元,差不多相当于一家人两个月的收入,真感觉有点吃不消。

  集中供热优点是技术比较成熟,安全、可靠,使用方便,价格比较便宜,可以每天24小时供暖;缺点是供暖的时间和温度不能自己控制,立式的散热片不美观、占空间,影响装修效果。跑冒滴漏时有发生,供暖期前后无热源。散热片取暖,一般出水温度在70℃以上,但温度达到80℃时就会产生灰尘团,使散热器上方的墙面布满灰尘。

  B、电采暖电字飞跑花钱如流水

  电采暖作为一种环保、节能的新型取暖方式,几年前曾在哈市一些小区被采用,但由于不菲的费用目前处于一种“曲高和寡”的尴尬地位。

  家住哈市道里区一个大型电采暖小区的程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2004年买了使用面积120平方米的“豪宅”,入住的第一个冬季高昂的电费就让他后悔不迭。由于塑钢窗质量差,屋子四面透风,入住率低,看着电表飞转,家里温度只好控制在18℃。一冬天挨冷受冻,烧掉18000瓦电,花费9000多元。

  去年他咬咬牙,花7000元钱铺了水管,改为自动电锅炉带动水管供热,又为两个卧室做了内墙保温,室温能保持在20℃,但电费仍然花掉8000多元。按前两年热费每平方米34.55元计算,120平方米需缴热费4146元,今年需缴4742元。电取暖的费用几乎是集中供热的两倍,难怪程先生叫苦不迭。

  记者了解到,由于消费者认为电取暖费用普遍较高,加之目前有些楼房居室保温缺乏相应配套设施及出现故障不易解决等原因,电取暖发展前景并不乐观,有的采用电取暖的小区已经改回水暖供热。从今年哈市新开盘的楼市供暖系统看,大多数还是采用了传统的集中供暖方式。

  C、电热地膜新型供暖模式未推广

  近年,“电热地膜”作为室内地热采暖方式的一支“新生军”,正在向传统供热方式发起挑战。

  据悉,总开发面积2.5万平方米的兰电新村小区全部采用由黑龙江省一家公司生产的电热地膜供暖系统进行供暖。据测算,电热地膜平均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耗电量为21千瓦时,若每千瓦时按0.51元计算,平均取暖费为每平方米14元,每平方米比集中供热热费约节省10元。在采用电热膜供暖后,一个采暖季的费用也不过千元。

  记者从这家公司了解到,使用电热膜取暖要求建筑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能耗标准,应配有三层玻璃的节能塑钢窗,外墙厚度要达到30厘米,墙体外层应加10厘米厚的保温苯板;白天无人在家时应将电热膜控温器调至5℃,才能达到自主节能省电省钱的目的。

  据介绍,今年哈市将在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正在改造的棚户区、公建学校、办公楼等大约15万平方米项目中采用这种地热进行试点建设,建立示范工程。节能环保的电热地膜在黑龙江省还有待推广。

  据了解,黑龙江省供暖方式主要由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分散小型锅炉组成。但每种供暖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像采用广泛的集中供热,安全方便,但有一定的污染;燃气采暖节能效果较好,但是需要天然气气源,价格也不十分经济等。

  专家认为,就采暖系统而言,根据实际条件的具备情况和决策时考虑的侧重点的不同,给出实际情况下的最为优化与适宜的采暖方式,并进一步结合整个城市的能源供应结构,调整优化整个城市的采暖系统结构,增强整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才是采暖供热真正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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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