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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养鸡没法管 街道办:管狗容易 管鸡太难
2008-11-19 17:02:26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王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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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9日讯养狗?太费!养猫?太累!那咋办?养鸡呗。

  在一些居民小区内,养鸡的市民越来越多,少则两三只,多则七八只。近一周内,记者连续接到三起关于养鸡扰民的投诉,经常性的半夜鸡叫和随意排泄粪便令居民们苦不堪言。

  13日,记者来到哈市道里区大民兴街民安小区。在一个单元楼旁边,一户住在一楼的居民在自家窗台和阳台下都接了一个棚子,棚子里养了7只母鸡。由于鸡舍的门敞开着,母鸡可随意出入。记者注意到,由于鸡舍建在了居民楼的人行道上,这些母鸡就把这里当成了厕所,鸡粪遍地都是,居民出行都得绕着鸡舍走。

  “我们家楼下的鸡,实在让我们受不了。”哈市道里区民安小区居民张女士说。张女士家楼下的一户居民养了好几只鸡,每天天还没亮,鸡就开始打鸣,而且弄得小区门口到处都是鸡粪。她曾多次找到这户居民要求其将鸡弄走,但是,鸡的主人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在我自己家里养鸡,跟你有啥关系,何况养鸡还不会伤人。”

  “每天叫我起床,比闹钟还准。”哈市南岗区松明街的居民李先生无奈地说。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一楼的居民养了四五只鸡,每天天不亮,李先生会准时被鸡叫起来。

  “对于养鸡的人,我们只能劝说,却没有执法权。”哈市南岗区荣市街道办事处的孙明副主任告诉记者,在他们的辖区内,有好几户居民养鸡。但是,他们只能劝说鸡主人不要养鸡,却不能没收人家的鸡。

  据了解,根据《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城区内不准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驴、马、牛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予以没收,按家禽、食用鸽每只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家畜每头(只)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由于街道办事处没有执法权,所以,鸡的主人根本不听。

  最后,孙明无奈地说:“养狗扰民可以由犬类管理办公室处理,但是,管鸡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因为没有一个部门直接管理。所以,管狗容易,管鸡太难。”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