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社区核定低收入家庭犯难 人户分离离婚不离户
2008-11-20 10:34:4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20日讯 前不久,哈尔滨市民政部门决定扩大救助覆盖面,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工作,按360元新标准认定低收入困难家庭。目前,哈尔滨市各社区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低收入人群的核定工作,但记者了解到,由于人户分离、下岗不就业以及家庭收入核查难等原因,如何认定这部分人群让社区相当犯难。

  人户分离状况难掌握

  户口仍在原住址,可人早就不在这里居住了,听说政府要对低收入家庭进行救助,马上赶回来报名,说自己生活困难。据了解,在此次低收入人群核定中,几乎每个社区都有这样的居民,他们长期人户分离,社区、邻里不知道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居住环境,也无法核查他们的家庭收入,至于困难与否更无从掌握。

  据社区干部讲,这部分居民来申报低收入救助让人很为难,如果不给登记,他们按户籍还算是本社区居民,如果进行申报,社区也确实无法知道他们的实际收入情况。

  下岗不就业收入难说清

  “人肯定是下岗了,一定时间内又没有工作,没工作就没有收入,可又有劳动能力,你说算不算低收入人群?”南岗区三姓社区主任孙立滨说起低收入人群的核定工作有一大堆问题要讲。他说,此次低收入人群的核定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事实上最难把握的就是家庭收入核查,国家对家庭收入核查尚未做统一规定,申请低收入救助的居民中,有很多是平时靠打零工赚取收入的人,他们每日收入的金额都不一样,月收入更是难以核定。居民因对核定标准不满意,常与社区工作人员产生矛盾。

  离婚不离户照样算收入

  有一些居民生活困难,虽然离了婚,可前妻或前夫仍在自己的户口簿上,由于核定低收入时要以“户”为单位,这样计算起来,他每月的收入很可能就高于360元,而享受不到政府的救助。南岗区人和社区魏书记说,核定低收入人群主要以家庭收入来衡量,一些离婚没迁户口的居民可能就不符合政策的要求。

  另外,一些困难居民家因亲友的户口落入,在核定收入时都要计算在内。比如一家三口人均月收入300元,而户口上的亲戚月收入几千元,一平均这个家庭就无法得到低收入救助。

  建议出台家庭收入核定办法

  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将得到救助,社区干部们表示,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收入核定难,人户分离现象多等多方面原因,动态管理难度大。他们建议,低收入困难家庭核定标准应该考虑到家庭规模和家庭的人员构成及就业情况,各部门如劳动、工商、民政等应建立灵活的信息交流和数据互换机制,对各类证明进行调查,要求所有家庭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及其变化情况,最好能出台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能真实地反映居民家庭的经济状况,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受益。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