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5县市开办车管业务 自选机动车开放号牌公布
2008-11-25 09:53:16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李进胜 刘继斌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25日讯 24日,记者从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26日9时起,哈市所辖双城市、木兰县、通河县、五常市及方正县5个县市将全面开办车管分所业务,同时开通外县市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业务。其他县市车管分所业务有望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放,届时外县市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本县市车管分所办理国产车的部分机动车管理业务,不必再往返哈市。

  据悉,哈市外县市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业务与市区办理的程序相同:进入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的网址www.hljjtgl.cn→机动车所有人选择哈尔滨市→机动车所有人按照“选号系统”中的提示,完整、真实录入相关的信息。此次县市车管分所办理的互联网自编自选号范围仅限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及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蓝牌)(车长超6米的轿车上黄牌,不在此范围内),且为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出厂未超过两年的国产车和进口车。转移登记的车辆暂不开展此项业务,仍然实行原拍号程序。

  木兰县、通河县车管分所具体业务:

  国家《公告》标注的免检车辆(仅限国产微型、小型载客汽车和国产轻型载货汽车)的注册登记业务,车辆档案定期报送支队车管所统一管理。国家《公告》未标注免检的车辆,虽是免检车辆,但出厂日期满两年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或注册登记前因事故损坏的,不得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及车辆档案管理。

  上述机动车的补发号牌和行驶证业务。

  依兰县、尚志市、双城市、方正县、宾县、巴彦县、延寿县、五常市车管分所具体业务:

  国产微型、小型载客汽车和国产载货汽车(进口车、大中型载客汽车、专用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除外)(巴彦县、延寿县、五常市为进口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专用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除外)的注册登记业务,车辆档案定期报送支队车管所统一管理。

  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挂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及车辆档案管理。

  上述机动车的补发号牌和行驶证业务。

  机动车检验并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县市各车管分所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与市编号规则相同,各外县市车管分所分配号段如下表(□代表数字0-9)。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