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侄子因盗窃,2008年5月1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后执行逮捕,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请问,“判决执行前的羁押”是否能折抵刑期?何先生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你侄子先行羁押的天数按法律规定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假如已经羁押三个月,则折抵刑期三个月。
责任编辑:宋巍
编辑同志:
我侄子因盗窃,2008年5月1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后执行逮捕,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请问,“判决执行前的羁押”是否能折抵刑期?何先生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你侄子先行羁押的天数按法律规定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假如已经羁押三个月,则折抵刑期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