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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费开始清退 业户可凭票据到当地工商所登记
2008-11-29 11:19: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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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9日讯9月1日起,全国停征个体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预收的管理费何时进行清退?昨日,南岗革新工商所首次清退管理费。据悉,哈尔滨市将在近期全部启动清退工作。

  昨天8时许,记者赶到南岗区中和街110号南岗分局革新工商所,看到等候退费的个体工商业者排起了大队已延伸至门外。刚刚领取清退款的某汽车灯具销售店业者刘波说,他预交了4个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800元,现在全部退了回来。

  据工商部门介绍,近日,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据了解,按照部署,哈尔滨市将在近期全面开始启动预收管理费清退工作,预交了管理费的经营户在得到通知后,可凭预收费票据到当地工商所进行登记,工商部门将尽快安排清退。

  记者在革新工商所了解到,截至昨天15时许,该所已有300户业户领到清退款20余万元。目前该所有900户预收了两个月至4个月的50余万管理费,最多的业户将领到2000余元退费款,该所将用28日、30日和12月2日3天时间全部完成退费工作。

  据该所负责人介绍,清退工作须三个办理程序,一是业户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工商所开具的红字退费收据到核审处办理退费手续;二是前来办理退费业户持红字退费收据给管理员签字、所长审批后,到退费窗口排队办理领取钱款手续;三是红字退费收据丢失的业户,请将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登记在登记薄上,待补办手续后再另行通知办理退费。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