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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开始清理执行积案 六类案件成重点
2008-12-01 16:30: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贾晋璇 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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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日讯 (贾晋璇 记者 赵海) 今天,哈尔滨市委召开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决定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全市各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组织有关单位,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重点清理六类积案。

  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清理范围是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未能执结的案件。重点清结六类案件,包括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重复信访的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其中要优先执行困难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建设领域工程款案件,并尽快执结已经控制住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积案。

  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哈尔滨市法院将充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广泛采取财产报告、委托调查、悬赏举报、审计执行、公示执行、限制高消费、打击拒执犯罪、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有效措施,消化执行积案。

  这次会议也强调了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与人民法院的信息沟通机制,对干扰、阻碍、抗拒执行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党员、公务员,要严肃调查处理,处理结果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安、检察机关要加大力度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联动配合,及时撤销或修改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规章制度和做法,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为保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顺利开展,哈尔滨市委组织成立了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23家单位为成员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以保障这次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