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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昌隆煤矿事故原因查明 区领导引咎辞职
2008-12-02 09:05:49 来源:新华网  作者: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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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哈尔滨12月2日电 (记者梁冬) 记者从七台河市委获悉,为深刻吸取昌隆煤矿一井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2月1日,七台河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新兴区主要领导引咎辞职的请求,决定免去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三名新兴区主要负责人的职务。

  根据处理决定,免去刘丽同志新兴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免去杨奇同志新兴区委常委、副区长职务;免去刘万生同志新兴区政府副区长人选,建议新兴区委免去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12月1日,七台河市委、市政府还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全市所有矿井全面停止生产,全市马上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事故期间私自出煤的矿井一律关停,整改工作从零开始。

  11月30日16时50分左右,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当班井下作业人员25人,经救援,安全升井10人,其余15名矿工全部遇难;在救援过程中另有3名搜救队员遇难。目前,七台河警方已依法拘留昌隆煤矿有关责任人5人,其中有法人代表郭友、行政矿长陈国辉、生产矿长粟海峰、安全通风矿长李经伟、爆炸掌子面瓦检员杨文春。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