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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明年开办货车禁行路通行证 超5吨车辆不办理
2008-12-03 10:56:5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进胜 史轶夫 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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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3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即日起对申请办理2009年度货运车辆禁行路通行证的单位进行审核,申请办理需要携带单位介绍信、车辆台账和车辆行驶证,个人车辆、外地(含呼兰区和阿城区)、货运车辆载重量大于5吨的车辆不在办理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办理的货运车辆禁行路通行证包括禁行路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危险品通行证、专业车辆通行证(一)(二)、指定路线通行证、残土车辆通行证6种。6种禁行路通行证各自的用途和背面文字各不相同,申请办理的程序也有所不同。

  禁行路通行证发放原则,主要考虑申办单位在二环路以内,申办数量与发放通行证数量比为5:1;申办单位在二环路以外、四环路以内的,申办数量与发放通行证数量比为6:1;申办单位在四环路以外的,不再办理核载5吨以上(不含5吨)的货运车辆通行证,特殊情况除外。

  在道路施工封闭交通期间,各类通行证件的有效性应以发布的调整交通流量通告的规定为准。持有通行证件的车辆在市区禁行路段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持有通行证件的车辆在市区内每月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申办单位有挪用、涂改、倒卖通行证件以及个人、外地车辆及超吨位使用等4种情节的,交警部门将收缴正在使用的通行证件,并终止发放。

  办理长途客运车辆春运通行证审核程序:申办单位填写《2009年春运长途客运车辆登记表》,秩序处规划科派专人进驻长途客运站逐台检查,并查询车辆及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事故信息等事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放2009年长途客运车辆春运通行证。

  办理禁行路通行证的具体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处(南岗区永新街23号101室)。咨询电话:82560777。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