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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出台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安全保障措施
2008-12-03 17:27:3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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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3日讯 (记者 印蕾) 省政府日前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3日就督查情况向省政府作通报。副省长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针对督查中暴露出的相关问题,我省将出台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监管责任。

  日前,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各市(地)百日安全生产行动、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和冬防工作进行了督查,共查出各类隐患285项,现场整改216项,责成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督办整改69项。督查检查中暴露的问题有个别人员密集场所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个别地区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不积极;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

  会议提出,要继续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措施办法,着手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要侧重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有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侧重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在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时,都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作为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因安全问题被取缔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颁证机关要依法注销或吊销相关证照。

  会议强调,元旦春节临近,大冬会即将召开,要保持清醒头脑和工作强势,从严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打击非法违法行动、冬防和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等重点工作一抓到底,真正取得实效。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检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排查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治理、销号全过程监管制度,务必盯住重大隐患不放,直至彻底销号,在防大事故上见到实效。要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标准化达标,严格准入条件和标准。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安全监管最大合力。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