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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廉风蔚然铁面问责
2008-12-04 10:26: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卓桥 王会子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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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4日讯 近年来,黑龙江省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坚持以上带下,落实党政班子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在全省形成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肩担责,率先垂范,建立了省委书记负总责,省纪委书记具体负责,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规定:在每年3月底前,市(地)和省直部门要把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省纪委备案。还制定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每年将召开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汇报会,专门听取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副省长抓反腐倡廉建设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的汇报。每年年底或翌年第一季度由省级领导带队对市(地)和部分省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影响和带动下,各市(地)把反腐倡廉任务细化分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具体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不到半年时间,全省有20多名各级党政领导因上述原因被不同程度地追究了责任,进而维护了责任制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省纪委在盯紧落实上首当其冲。年初以来,省纪委制定了以“一书、一督查、一谈、一报告”为内容的《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四个一”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年初县以上纪委要向下一级党委、政府和直属部门党组(党委)的正职印发一份《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今年初,所有省委委员和省纪委委员都接到了这样的提示书;年中县以上纪委要对下一级党委、政府和直属部门党组(党委)的正职履行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形成督查报告;进行一次履责谈话,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年底前党委、政府和直属部门党组(党委)的正职,要就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情况向上级纪委作一次书面报告。

  从4月份以来,省纪委分两批向13个市(地)委、政府(行署)和82个省(中)直部门的107名领导班子正职印发了《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对于有的领导没有按要求由本人制定措施,而是指派其他部门或身边工作人员来完成;有的以工作忙为由不按时报履职措施;有的干脆置之不理等情况,省纪委不留情面发出通报,在领导干部当中引起震动。省纪委副书记曹晓枫说:“‘四个一’的出台,对各级党政正职认真抓责任制的落实和廉洁自律,确实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一年多来,全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