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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内蒙古四省(区)联合行动“打流窜抓逃犯保大冬”
2008-12-05 11:08:46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英杰 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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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种措施手段并用 集中打击流窜犯罪

  东北内蒙古四省(区)联合行动

  “打流窜、抓逃犯、保大冬”

  东北网12月5日讯 (王英杰 记者 赵海) 为了确保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顺利举行,进一步推动《东北内蒙古四省(区)刑事侦查协作制度》的有效落实,提高东北内蒙古四省(区)联手打击刑事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经请示公安部批准,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公安厅和哈尔滨、沈阳、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以下简称东北内蒙古四省区公安机关)决定于2008年12月5日至2009年1月5日组织开展“打流窜、抓逃犯、保大冬”统一行动。

  这次东北内蒙古四省(区)联合行动旨在,通过四省(区)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集中破获一批流窜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流窜犯罪团伙,抓获一批负案在逃人员,进一步遏制冬季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四省(区)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同时,在行动中推进预防、打击流窜犯罪的协作机制和全警追逃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四省(区)预防、打击刑事犯罪能力和水平。通过四省联动,共同掀起打击犯罪的强大声势,建立一道坚固的治安防线,有效地将威胁“大冬会”安全的因素阻隔到赛区外围,形成“四把利剑保大冬”之势,达到“以面保点”的效果。

  在这次行动中,重点要打击跨省区、跨市地的流窜犯罪,特别是流入黑龙江省的街头两抢、街头诈骗、入室盗窃、撬盗保险柜、盗窃爆炸物品、盗抢汽车、扒窃拎包、制造、贩卖、运输枪支,利用投放危险物质和爆炸等方式敲诈勒索和伤害等10类犯罪。重点缉捕辽宁、吉林、内蒙古自治区上网的黑龙江籍在逃人员,黑龙江省上网的辽宁、吉林、内蒙古自治区籍在逃人员以及跨省区、跨市地流窜犯罪的网上在逃人员。在打击流窜犯罪的手段上,注重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多种侦查模式并举,坚持打科技战、攻坚战。紧紧围绕出租房屋、中小旅馆、车站码头、桑拿浴室、网吧等重点场所,开展清理检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挤压犯罪活动空间,及时发现查获流窜犯罪分子。加大对金银首饰加工点、典当行、废品收购站、手机、车辆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从易于销赃的环节入手,发现可疑物品和犯罪线索。积极开展网上作战,加强网上联动协作,调查取证,深挖余罪,扩大战果。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的公安机关要加强同地方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作战格局。通过以打开路,以打保稳,净化社会环境,为促进东北内蒙古四省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据悉,由于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东北内蒙古四省区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人财物流动大量增加,刑事犯罪由静态向动态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特别是东北内蒙古四省区人文相近,交通便利,经济交流广泛,为犯罪分子实施跨省区流窜犯罪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导致流窜犯罪日益增多。从2006年以来黑龙江省破获的流窜犯罪案件看,辽宁、吉林、内蒙古三省区犯罪嫌疑人流窜到黑龙江省作案数量逐年增多。从犯罪质量看,流窜犯罪也呈现出暴力化程度不断加剧、团伙作案明显增多的趋势。同样,黑龙江省犯罪嫌疑人流窜至临近省区作案的情况也是比较突出。最近,我省同吉林省警方成功破获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08.7.31”系列抢劫、强奸、杀人案,抓获了流窜于吉林省扶余、黑龙江省哈尔滨、伊春、绥化等地的犯罪嫌疑人梁某,共核实抢劫、强奸、杀人案件21起,其中命案9起。东北内蒙古四省区刑侦协作工作已有28年的历史,28年来,四省区坚持协作轮值制度,认真组织一年一度的刑侦协作会议,并结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协作机制,有效提高了联手打击刑事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但是,近些年来的协作,多是一些点对点的个案协作,一直没有开展过跨省区的统一行动。通过这次行动的具体实践,可以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时代下的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协作领域和范围,主动应对新形势下刑事犯罪的新挑战,切实发挥出四省区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