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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犯罪 分案办理特殊审判未成年人
2008-12-16 11:37:2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宝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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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6日讯 近日,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公安局联合签署的《关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办理的规定》开始实施。据悉,未成年人犯罪将从与成年人的共同犯罪中分离出来,单独由公、检、法机关侦查、起诉和审判。

  据了解,《分案办理规定》实施以后,公安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以及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全面了解其成长的家庭、学校等社会背景情况,了解其兴趣、爱好及性格特点,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并随案移送。司法机关将根据这些报告分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有效落实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据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制度实施有利于创造适于未成年犯罪人悔过自新的庭审氛围,帮助未成年人罪犯改过自新。同时,新制度也解决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公开审理原则与不公开审理原则法律适用上的矛盾,从而加快诉讼活动的进程,实现了快捕快诉。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