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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通则》实施半月 哈尔滨饮料仍未完成“换装”
2008-12-18 21:32:5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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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8日讯 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饮料通则》(简称《通则》),于本月1日起实施。

  据悉,《通则》根据原料和形状,将饮料分为碳酸饮料(汽水)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茶饮料类、植物饮料类等11个种类,并对饮料中原果汁或原蔬菜汁含量作了明确要求。“功能饮料”的叫法被取消。另外,《通则》还对各类饮料含糖量标准作了具体规定,若果汁或者茶饮料添加了白砂糖等,须标明“加糖”字样。记者走访哈尔滨市部分超市看到,不少饮料都没有按照新规定“换装”,多数添加了白砂糖的品牌产品,却没有把“加糖”的字样标在本产品的包装上。记者在道外区家乐福永平店内注意到,600毫升的芬达汽水、1.25升的美之源、1.5升的营养快线等都是在《通则》正式实施后生产的,却也没有将“加糖”标注在自己产品的包装上。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