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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为复仇致人重伤 “大哥”趁乱抢走金项链
2008-12-24 10:40:2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秦雷 柳京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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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4日讯 日前,当几名十几岁的孩子被警察抓获仍为自己当初的“义气”感到骄傲时,他们不知道,“大哥”导演的复仇行动只是掩护抢劫打出的幌子。

  17日23时许,哈尔滨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巡逻五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到道外区靖宇六道街附近时,右侧网吧走出一高一矮两名青年男子,二人看到警车撒腿就跑,被民警拦下带回审查。

  经审查,其中一人叫小健17岁,另一人叫小龙,14岁。他们在网吧结识了少年小宝、小超。他们在网络游戏中结识了侯某,因其游戏水平出众且年纪大,大家尊他为“大哥”。今年3月初,侯某召集小健等人开会说,自己的朋友向某住店时被旅店的老板王某欺负了,侯某准备率领小健等人去教训王某,并给他们每人发放了刀、镐把儿等凶器。3月6日凌晨,侯某带着向某、小健、小龙、小宝、小超来到了香坊区横道街王某所在的旅店。侯某打发向某先进去看看老板在不在。向某随后出来报告:老板正在前台。侯某等人冲进了旅店殴打王某,王某倒在血泊中,侯某趁乱将王某脖子上价值1.7万元的金项链抢走,带着向某等人逃走。后经鉴定,王某右手腕部被砍成重伤导致五级伤残。案发后,小健、小龙、小宝和小超一直为他们的“勇猛”沾沾自喜,并不知道这次殴斗竟然是设计好的圈套。

  原来,向某和王某之间并没有过结,侯某在王某旅店暂住时看到王某脖子上那条金项链后萌生歹意,编出报仇的谎话诱骗几个未成年的“小弟”。事后侯某和向某将金项链卖了1.1万元平分,也没有告诉小健等人。3月16日,侯某、向某被警方抓获。

  (文中未成年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