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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将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力争新增就业10万人
2008-12-30 14:20:5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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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3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明年将是近几年就业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尽管今年哈尔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2%,但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加剧,可能会出现企业裁员、关停企业职工下岗、农民工“转乡”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叠加效应,就业再就业将面临巨大压力。为此,哈尔滨市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全民创业,全力保持基本稳定的就业形势,重点强化“三项措施”。

  最低工资暂缓调整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机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工作。对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加工型企业以及关闭、停产和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年内不裁减人员的,失业保险费比例降低一个百分点;对历年企业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可办理缓缴手续,失业职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暂缓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实行企业集中裁员报告制度。

  另外,从明年起哈尔滨市将停止收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超比例带资参保的费用,为企业减少负担1亿多元。要进一步开辟公益性就业岗位。今年哈尔滨市共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5632个,明年要确保开发4000个,努力争取达到或超过今年的水平。

  小额贷款最高5万元

  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群、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帮扶工作。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总额增至5500万元,范围扩大到所有失业人员,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万元;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成功的,给予每人2000元创业补贴;对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按规定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享受低保人员实现自主创业,自创业成功之日起,低保金继续发放6个月。

  力争新增就业10万人

  面对就业的严峻形势,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以稳定大局为重,在保持职工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更多地发挥吸纳就业的作用。同时,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要给予政策扶持。明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要确保8.5万人,力争达到1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要控制在4.4%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要达到125万人。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