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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两成百姓对社区医疗水平“不放心”
2009-01-06 17:04:1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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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6日讯 在家门口的医院看病,省时、省力又省钱,这样的好事一直被市民期盼。

  不久前,《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卫生服务配套联动综合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其中明确提出,今后参保居民不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治疗的,其费用自理。在“两会”刚刚启幕之时,关于“社区首诊”的多个建议和提案便被代表和委员热切提交,“怎样让家门口的社区医院真正成为老百姓看病的首选”成为会场内外热议的焦点。

  两会声音

  委员万利民——推行社区首诊须让百姓信任

  “社区首诊”对百姓来说是件大好事,但仅靠药费的优惠是不够的。对百姓来说,更重要的还是健康,要通过加强对社区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社区医生的技术水平。

  我认为,社区医院的发展方向要与大医院有效的区分开,社区医院应加大防病的宣传力度,向居民输入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就医理念,让百姓能通过社区医院的引导和帮助,尽量不得病、少花钱、治好病。另外,还要加大中医进社区的力度,充分发挥其诊疗方法简便、服务价格低廉、临床疗效确切等优点,应用中医传统祛病方法,让百姓的就医观念逐渐从治病向防病转变。让百姓开始信赖社区医院,这是“社区首诊”实施的关键。

  代表刘楠——应倡导大医院领办社区医院

  “社区首诊”是百姓未来就医的一个趋势,目前哈尔滨市一些社区医院受到体制、机制,以及人才、设施、医疗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无法达到居民就医要求,因此应提倡“大医院帮一把”。

  有条件的大医院可利用本医院优越的医疗条件、先进的医疗技术、集中的医疗人才等优势,采取大医院领办社区医院、大医院与现有的社区医院联合“结对子”等方式,通过大医院的品牌优势增加社区居民对社区医院的信任度,吸引患者前来就诊,使居民的常见病在家门口得到治疗。

  市民心语

  31岁外企职员陈刚——社区医院须有好医生好环境

  有病先到社区医院,自然是最好,离家近,人还少,但得保证给我们把病看明白了。

  现在热推社区医院首诊制,方向是好的。大医院看病的难处不用说了,头疼脑热的也要小半天时间。在社区医院,我们不仅可以少花时间,药费也多少比大医院便宜一些,但多少感觉医疗水平有差距。

  如果要我们到社区医院首诊,必须有能信得过的医生,同时还要有好环境。如果单靠降低药费,显然不比身体健康更重要。

  62岁退休干部于淑琴——提高医疗水平老年人最受益

  到社区医院首诊,我是既期待又犹豫。老年人最打憷的事儿就是到医院看病。以前看病总得坐上近半个小时的车到一家大医院,儿子儿媳全家都得上阵。

  一个多月前,我的冠心病犯了,看到家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刚刚翻新,感觉就医环境不错,决定去试试。在那里治了10多天,一直不见好。药费是便宜了,但最后还是到大医院重新看的。其实“社区首诊”最受益的就是我们老年人,只有社区医院的水平真正上去了,我们才能真正得到实惠。

  记者调查

  两成多人认可社区首诊医疗水平居“不放心”首位

  “社区首诊”已经在哈尔滨市初现规模。据市统计部门一项最新调查显示,目前哈尔滨市社区医院的首诊率为24.6%,这个数字从零开始,还在不断上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常见病和突发病已成为社区医院的医疗重点,健康咨询、家庭病床等服务项目也逐渐得到居民的认可,但从统计结果看,仍有六成居民对社区医院医术和医疗条件感到“不放心”。社区医院的医疗水平和服务的细化等问题,都直接牵动着百姓前往看病的脚步。由于现在哈尔滨市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在技术和设备上相对较弱,导致多数市民仍习惯到大医院和专科医院看病,大医院医疗秩序拥挤等状况未能改善,同时社区卫生机构使用率仍显不足。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按照规划,哈尔滨市还将继续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新建、改扩建和部分维修的任务。目前,全市39所公立医院已经与82个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对口支援的“对子”,全市已经开始正式实行双向转诊制,疑、难、重患可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诊疗,老年护理、康复期的病人可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最终将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背景资料

  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已建成100余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城区人口70%以上,社区机构现有医护人员2000余人。统计显示,去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达到了120万人次,哈尔滨市社区医疗网络正在初步形成。

  权威解读

  以患者自愿和病情需要为前提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卫生服务配套联动综合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出台,旨在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双向转诊制和分级医疗制度,促进居民因病施治、合理就医,使城市卫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记者了解到,按照卫生部要求,到2010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将实行社区首诊制,患者有病必须先到社区,社区医生解决不了的再转往大医院。

  按照相关要求,今后哈尔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将坚持患者自愿和病情需要的原则,在上下级医疗机构间开设一条转诊就医的绿色通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接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不能确诊的疑难、危重及急慢性传染病例等符合上转条件的病例,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实行向协议医院转诊。上级协议医院对病情稳定、需要康复治疗,以及所接诊的一般常见、多发病病人等符合下转条件的,实行向社区转诊。

  在医保配套措施上,卫生部门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分级设立住院和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对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要降低标准。参保居民确需转入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由首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无转诊证明者费用自理,急诊不受上述限制。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