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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黑龙江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1221件 占二成多
2009-01-08 19:01: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唐凤伟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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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8日讯 (唐凤伟 记者 雷蕾) 1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25个省直行政机关主管法制的厅局长,召开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座谈会,就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展开座谈。据悉,这是省法院积极推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的又一切实举措。

  据了解,2007年至2008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199件,行政机关败诉1221件,占已结案件的23.4%,表明仍有相当一部分行政案件在行政执法上存在问题。为使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了解全省行政诉讼情况,掌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的作用,这次座谈会上省法院通报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情况,并就全省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特点、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个别行政机关执法中不重视调查取证,导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对法律、法规、规章等理解不正确,不能正确把握新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条件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进一步合理行政,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建立司法与行政间有效的互动机制;建立有效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等改进意见及建议。同时,还制作了《2007一2008年全省部分类型一审行政案件明细表》,把全省法院两年来审理的行政案件以被诉主体即行政机关为标准,分为公安、资源、城建、社会保障、乡政府、交通、工商、税务八个类别,从收案数、结案数、结案方式、胜诉率、败诉率、与前两年同比情况等视角进行了详尽地量化对比。

  与会的行政机关领导对座谈会给予高度肯定,认为参加这次会议很有感触,很受教育。大家对全省法院行政审判情况通报和明细表给予特别关注,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隆文说:“这个通报就是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很好的教科书。”一些与会行政机关领导反复研读明细表,决定依据明细表数据,进一步规范本系统的执法行为。

  省法院院长南英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南英指出,要十分重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相互沟通,提高两者之间实现良性互动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依法行政,依法从事我们的社会经济活动,对我们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即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两者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围绕同一目标履行不同义务。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行政诉讼,需要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其中包括行政机关依法出庭,依法进行答辩,履行最后的裁决。为此,需要不断完善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包括信息交流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调查研究机制等。

  座谈会上,行政机关领导还提出了邀请法院行政审判人员授课、编发败诉案件案例手册等建议,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