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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要求立即停止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制剂
2009-01-10 17:03: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姚国峰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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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0日讯(姚国峰 记者杜筱) 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可引起心瓣膜损害、心力衰竭、心动过速、血尿、头晕等严重不良反应的盐酸芬氟拉明制剂,并协助生产企业做好召回、销毁处理工作。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制剂的通知》(国食监办〔2009〕19号),经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可引起心瓣膜损害、肺动脉高压、心力衰场、心动过速、心慌、胸闷、血尿、皮疹、恶心、头晕等严重不良反应。结合国内外监测结果和研究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后认为:该药用于减肥风险大于利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原料药和制剂。

  黑龙江省卫生厅接到卫生部内部明电后连夜出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盐酸芬氟拉明制剂,同时做好药品登记,妥善保存已使用的盐酸芬氟拉明制剂的记录,保证信息的可追溯。一经发现与使用该盐酸芬氟拉明制剂有关的不良事件,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并配合生产企业做好召回工作,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或者处理。

  目前,黑龙江省尚未接到该药品发生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