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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建廉租房功能齐全 出行购物就医方便(图)
2009-01-12 10:00:5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于志华 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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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

  东北网1月12日讯 哈尔滨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的廉租房什么样?日前,记者在位于南岗区保健路刚竣工的林科家园小区,参观了该小区配建的廉租住房———面积不大,简单不简陋,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一应俱全。据了解,有关部门在对这些新建廉租房进行简单装修后,通过摇号的方式将廉租房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

  简装房搬进就能住

  近日,记者走进林科家园小区配建的廉租住房。

  新楼中的一个单元一层三户,其中两户为廉租房,2至6楼共10套廉租房,分两种户型。走进廉租房,室内使用面积大约30平方米,进门是一个小厅,连着厨房和卧室,厨房内煤气表、水龙头、洗菜盆、电灯开关等都已安装好。

  据介绍,这些廉租房竣工后,有关部门还将进行简单装修,其中厨房和卫生间里铺设瓷砖,厨房搭设灶台。换句话说,通过摇号获得廉租房居住资格的家庭,搬进新房就可居住。记者注意到,这些配建的廉租房与小区内的商品房建在一起,小区内的商服、绿地、物业管理等所有公共配套资源都和普通商品房家庭共享。

  这样的廉租房值多少钱?记者向小区内一户正准备装修的居民打听,对方告诉记者,他购买这套廉租房时每平方米4000多元。记者粗算一下,该廉租房使用面积为3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如果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均价计算,一套廉租房的房价应该超过16万元。


 

 

廉租房外观

  小区周边交通便利

  过去有人担心,由于市中心房价较高,因而配建的廉租房会集中在偏僻的市郊。相比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市民来说,住廉租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能承担的交通等成本也更低,对公交、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更为依赖。因此,新建配建的廉租房如果地点偏僻,低保家庭生活会更加不便。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提出,新建廉租房应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让廉租房住户和普通商品房住户平等地享受公共资源。哈尔滨市也于去年4月1日实施了《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在国内率先提出在新建居民小区项目中以2%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

  据了解,哈尔滨市已配建的廉租住房均在交通便利生活方便的居民小区,以林科家园配建的廉租房为例,该小区位于南岗区保健路上,小区附近有28路、67路、69路、81路等10多条公交线路,小区周边有解放军第211医院、哈医大二院,附近还有中央红超市、世纪联华、哈西服装城等,居民购物就医都十分方便。

  3年内解决1万户住房

  自2003年以来,通过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哈尔滨市已投入保障资金8155.5万元,为8685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据市房产住宅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哈尔滨市将用3年的时间,全力解决1万户左右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


 

厨房

  另悉,根据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给哈市的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投资计划,中央财政将投入预算内资金6283万元补助哈尔滨市配建廉租住房,其中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4483万元,用于配建廉租住房4372套。此次国家相关补助资金的投入,对于解决哈尔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申请廉租房条件

  4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同居一处;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住房困难标准;

  (四)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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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