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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停用“盐酸芬氟拉明”制剂
2009-01-12 10:36:3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韩雪
东北网1月12日讯 11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卫生部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制剂,并协助生产企业做好召回、销毁处理工作。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制剂的通知》,经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可引起心瓣膜损害、肺动脉高压、心动过速等严重不良反应,该药用于减肥风险大于利益。
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盐酸芬氟拉明制剂,同时做好药品登记,妥善保存已使用的盐酸芬氟拉明制剂记录。一经发现与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制剂有关的不良事件,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