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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更清水更绿天更蓝 双鸭山市退耕还林29.85万亩 
2009-01-12 15:38:13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贾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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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2日讯 假如夏季行走在丘陵、山坡和原野上,你会看到一片片森林和道路两侧排排的树木,给你的感觉一定是非常的惬意,这生动景观是双鸭山市近年来退耕还林的结果。

  一个时期以来,双鸭山市一些超坡地、山岗、丘陵被盲目的毁林开荒,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针对这一实际,双鸭山市自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到今年年底已经完成国家级退耕还林29.85万亩。其中耕地造林11.4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2.95万亩;封山造林5.5万亩,使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到了改善。

  退耕还林实施以来,双鸭山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层层签定责任状,发动群众积极投身到退耕还林建设工程中来。多渠道、多元化筹集造林资金,活化植树造林机制。认真落实“谁造谁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对能承包造林、租赁造林、合作造林的地块,只要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不论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可以投资造林。坚持高标准造林,抢抓墒机造林,认真作好检查验收,根据多年造林经验,抢前抓早保证造林成活率,造林当年平均成活率达92%以上,对成活率和保存率低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加强林木管护,落实责任制。宝清县每年财政拿出40万元用作专项护林员经费,使每个乡镇村屯都安排了专职护林员。抓好全市范围内坡度超过25度以上,道路两侧第一山脊线以下可视范围内的挂花耕地、坡耕地即“开天窗”和“鬼剃头”现象的退耕还林,政府给予一定的造林政策,采取苗木补助,向上争取退耕还林资金等办法,加大支持农民造林力度,一些荒山荒地得到了绿化,使双鸭山市城乡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城乡环境更具魅力。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