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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双鸭山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2009-01-13 09:35:55 来源:双鸭山日报  作者:刘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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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3日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维护城乡社会稳定,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格局,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经省政府批准,双鸭山市市区、集贤县、宝清县、饶河县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区片确定补偿标准,实行同地同价,不管地上种什么,建什么,都是一个补偿标准,比原来按地类补偿方法前进了一大步,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用更科学、更符合规律的方式给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建立了一个新的利益平衡关系,便于操作,体现征地补偿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性。同时能够规范征地行为,提高征地工作效率,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阳光施政。

  为接受社会监督,让农民充分了解补偿标准,维护其知情权和参与权,该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宣传,并召开落实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县、区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到乡、镇、村宣传制定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意义、目的、依据和内容,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全面理解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规范征地安置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政策措施,提高了农民配合征地的意愿性。国土资源部门还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动态监测,强化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切实防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实施过程中损害被征地农民利益情况的发生。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