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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两男子报复 偷电脑卖钱被判两年
2009-01-13 14:42:4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吴静怡 孙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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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3日讯 在网络上看到招聘游戏代练的广告后,宋某和李某找到招聘代练的王某。俩人工作了一个月后,并没有拿到王某允诺的4000元工资,便产生报复老板王某的想法,将电脑等物品盗走后卖了3000余元。日前,南岗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宋某和李某获刑。

  去年12月,一同来哈打工的宋某和李某,在上网时看到一条招聘网络游戏代练的广告。两人便联系到了要招聘人的王某。经商议后,王某以每人每月2000元的薪金,雇下了两人。但是一个月过去了,宋某和李某却没有拿到一分钱。两人多次找到王某索要工资,但都被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宋某和李某十分气愤,一起预谋将王某的电脑等物品卖了,以顶替他们的工资。宋某和李某趁王某不在网络公司之机,盗走3台电脑主机、2块电脑硬盘及6条内存,其中两台电脑主机销赃后获得了3000余元。在宋某和李某盗走电脑的第二天,发现自己公司物品被盗的王某报警。警方于次日将宋某和李某抓获。

  日前,南岗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和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被告人均系初次犯罪,认罪态度较好,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均出具了监管帮教证明,对其辩护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针对此案,法官对记者讲,被告人宋某和李某,因雇主拖欠其工资不发而产生报复心理,是其法律意识淡薄,想出以盗窃物品抵偿工资,才走上了盗窃犯罪道路。如果他们当初来到劳动部门咨询后,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不会有今天这个后果。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