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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4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 春节前发放到位
2009-01-14 22:41:4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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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4日讯 (记者 印蕾)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已获批准。根据该方案,200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月平均提高待遇水平80元、75元。春节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方案确定,凡200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分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两部分。普遍调整群体为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1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2008年12月31日前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5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1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此次调整还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以及部分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和工人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同时,如按上述标准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仍低于430元的,调整到430元。按有关规定,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对应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标准的,调整到平均标准。

  据介绍,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统筹基金支付。此次调整养老金待遇共涉及到全省249万名退休人员,无论是调整待遇水平程度,还是涉及的人员及金额,均为我省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