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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保卫人员须持证上岗 按标准划分5个等级
2009-01-16 10:42:1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秦雷 李伟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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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6日讯 15日上午,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了在哈尔滨市保卫人员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动员大会,将在哈尔滨市保卫人员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据介绍,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目前已经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保卫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即日起,哈尔滨市凡新从事保卫职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已经在岗但无保卫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卫人员,可以通过培训和考试,晋升更高职级。

  据悉,哈尔滨市施行的保卫人员职业标准,将按初级保卫员、中级保卫员、助理保卫师、保卫师、高级保卫师5个等级执行。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