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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01-16 16:23:5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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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1月16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王巨禄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在全国政协的指导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努力巩固和实践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优势,注重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实现了十届委员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会议同意报告对2008年工作的总结和对2009年工作的部署。会议认为,常务委员会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开创我省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孙岚